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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6-01   访问量:

付斐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了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与医养护理的结合发展,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医疗养老事业的完善。我市先后被列入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等四个“国字号”改革试点。

一、关于“整合地方资源、采取多渠道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的建议

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17〕63号),制定了《南昌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一是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全覆盖。二是推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利用空余床位举办医养结合专区或转型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广“医管养”“养办医”等医养结合模式,推行医院、养老院双向转介,双向转诊、双向离院;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整合医、养、护资源,打造“卫生院+敬老院+农村颐养之家”联动配合的农村医养联合体;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其他医疗设施邻近设置,实现设施互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整合、照护人力资源共享;利用“1+5+X”社区邻里中心医疗卫生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医疗服务。三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PPP社区医养签约等模式推动医养深度融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率达到100%。四是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型、护理型、嵌入式等多种业态养老模式,积极引进天津天同医养院、浙江绿康等10余家国内专业服务企业进驻南昌。

二、关于“加大对老年福利的投入”建议

我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养老行业的投入,一是行业扶持政策不断完善,以市政府名义出具了政策支持承诺函,承诺兑现土地供应、财费税等系列支持政策。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享受一次性建设补助4000-6000元,运营补助每人每月200-400元。居家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10万元,运营补助3-5万元。养老服务人才入职奖补5000-10000元。目前3个养老项目(共5600张床位)获得国家每张床位2万元的建设补助,落实补助资金1.12亿元。二是业态融合更加多元,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型、护理型、嵌入式等多种业态养老模式,积极引进天津天同医养院、浙江绿康等10余家国内专业服务企业进驻南昌,形成养老服务企业推荐清单。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率达到100%。三是供养补贴相对提高,建立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当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发放1035元。完善医疗保障,全额解决特困人员就医费用。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发放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补贴,补贴标准分别是每月1480元、370元。2021年1-11月,为6453名特困人员发放供养经费7156万元。四是高龄补贴持续发放,对具有南昌市户籍且年满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照料补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89周岁每人/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月/2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月/1000元。

三、关于“加大对养老人才的培养”的建议

今年以来市、县累计开展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78次,共计培训1801人次。会同市人社局举办南昌市首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安排奖金3.8万元奖励17名获奖选手,起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示范效应。开展“最美护理员”“最美养老院院长”评选等活动,利用各种媒介、形式广泛宣传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人员的先进事迹,提升养老服务一线从业人员的自豪感和公众的认同感。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吸取您的建议,在之前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工作的推进,更好的解决社区老人医疗养老问题。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继续支持我市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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