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涛湘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稳定我市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关于加强稳定我市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中的提出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拓展社区干部发展空间;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在建立健全工作时效机制,不断增强社区干部幸福指数;建立健全全员培训机制,不断提升社区干部综合素质。”建议很好,对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推动我市社区治理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为全面提升我市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基础,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2020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奖励”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工作年限、教育程度等设置为“三岗十八级”,并形成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
一、党建引领“强内核”,破解队伍建设难题
一是紧抓“主心骨”。加强党对社区工作者的领导,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党管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进行梯队建设、分类培养。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二是下好“一盘棋”。县、区、开发区统筹推进,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建立人事档案。薪酬待遇上三县的城关镇社区工作者原则上按城区标准发放,其他乡镇社区工作者原则上按不低于80%的标准发放。新建区按各县标准执行,待过渡期满后按城区标准发放。三是构筑“同心圆”。充分发挥市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依托组织、政法、民政、人社等部门职能,完善社区工作者“进、管、考、出”工作机制,建立职业资格认证、教育培训、管理考核、保障激励等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
二、选优配强“促三化”,提升整体素质水平
一是人员配备科学化。封闭小区新成立社区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社区工作者,开放型小区、老城区小区、商业中心较为聚集或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人数。二是岗位准入规范化。规范职业准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依法依规选任产生后聘用;一般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三是职业培养专业化。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现有社区工作者须在3-5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确保在2025年底,打造一支以中青年为主体、大专以上学历达90%以上、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占比达 60%以上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三、能上能下“定奖惩”,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一是抓培训强本领。建立市、区、街三级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体系,社区正职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一般工作者不少于24学时,并将培训结果作为考核评议的依据。二是抓考核管进出。以“进、管、考、出”工作机制为基本抓手,健全完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管理考核制度、保障激励制度等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了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权重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健全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者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作为社区工作者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岗位和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三是抓渠道激活力。加大从社区正职中招录公务员和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注重把政治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社区正职选拔到街道(乡镇、管理处)领导岗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
四、阶梯薪酬“强保障”,切实解除后顾之忧
一是创新薪酬体系。在全省率先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奖励”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工作年限、教育程度等设置为“三岗十八级”,并形成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二是提高薪酬水平。确保城市社区正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低于新录用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公务员转正定级后的科员工资水平,并提倡有条件的城区提升至不低于公务员副科级工资水平;一般工作人员按不低于社区正职的80%“阶梯式”确定。年度奖励根据考核情况给予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个月的基本工资收入。三是落实津贴保障。全面落实“五险一金”,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标准发放取暖费、高温津贴。对取得高级、中级、初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分别给予每月300元、200元、100元职业津贴。综合上述规定,我市社区工作者年收入可达64000元以上,较去年提高22000余元。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整体水平实现了在中部六省进位赶超,在全省跃居前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怀的各项措施,提升社区工作者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推动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及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