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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5-13   访问量:

计建中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机构大量预收资金’严格管控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老有所养一直以来都是民生要计,针对我市养老机构“预收资金”的问题,一是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范知识大宣传、养老领域大排查、风险隐患大整治、优化环境大服务”四大专项行动,通过机构自查、县区检查、市级督查形式全面掌握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情况,重点加强各项风险隐患排查,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各项重大风险,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二是养老机构要设置专账、专户管理,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对社会其他人员进行非法吸收存款。同时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在金融部门的指导下,对属地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逐个排查以养老服务名义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下一步,4月起我局在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为期半年的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我们将认真吸取您的建议,规范全市养老机构的监管,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从而不断完善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体系,做到防范非法集资的常态化管理,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继续支持我市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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