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未成年人送养和收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儿童送养和收养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赣民字〔2023〕4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草拟了《南昌市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未成年人送养和收养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通过南昌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征求时间
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10日。
二、征求方式
(一)信函:意见邮寄至南昌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大厦A座4楼433室,邮政编码:330038。
(二)联系电话:0791-83986722。
(三)电子邮件:1120904500@qq.com。
特此公告。
(联系人:夏国建,联系电话:0791-83986722)
南昌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