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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27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1-26   访问量:

章艳静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和建设治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发改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1年12月6日出台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通知》,南昌市由发改委牵头,于12月14日向22个单位征集了关于编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的有关素材。我局认真对照职责分工,结合南昌市实际,针对性提出了未来工作打算。

一是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机制

健全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孤儿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物价指标联动机制。到2025年,全市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率达到100%,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保持全省领先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完善孤儿医疗救助保障政策,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优化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推进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二是完善困境儿童保障体系

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组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居)儿童主任通过入户探访等方式,准确评估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及时更新台账,精准分类施策。探索建立代养制度,根据儿童家庭困难程度,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保护机构临时、短期和长期代养制度,将监护缺失的儿童纳入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或委托代养。

三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落实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政策,探索构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立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上门走访留守儿童制度。一般儿童每3个月、重点儿童每个月至少走访1次。检查监护照料状况、督促签订委托监护责任书。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推动专业力量介入留守儿童的心理、社会问题。

四是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牵头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等媒介平台,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受理、转介、处置等工作。联合“公、检、法”以及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单位共同解决未成年人遇到的问题;促进“信息共享”常态化,联合教育、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的信息共享筛查机制,不断促进互联互通;促进“联动处置”常态化,发挥民政主导作用,联系政法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执法司法保护,联合教育、卫健委及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结合职责职能,共同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大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力度,综合采取各种措施,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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