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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办、市残联举行《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2019-04-02 5523 作者:南昌市残联

 

     4月1日下午2:30,《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南昌市政府残工委副主任、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余颖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市残联副理事长邓林和,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雷强,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唐庆伟,南昌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谭明珠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外宣处处长徐远征主持。

 发布会上,余颖对《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主要亮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余颖表示,南昌市《实施办法》是在国家和省级救助制度保基本、兜底线原则基础上,紧紧围绕“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全面系统地对全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作出要求和部署,从八个方面出台了具体措施,为全面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提供制度性保障。

余颖介绍,南昌市《实施办法》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救助年龄和救助标准,明确了0-7周岁南昌市户籍或持南昌市居住证的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可享受3年的基本康复训练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享受基本康复训练不限年限的全程救助,救助标准提高为2万元/年,充分体现了省会城市的作为。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可增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内容,提高救助标准,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实现所有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中新社、中国网、中国城市报、江西日报、江西电台、新法制报、香港卫视等23家新闻媒体到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等相关同志共计40人参加会议。

(康复处  图:王志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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