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4 20150 作者:南昌市残联
洪残联字[2011]60号
关于确定2011年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江西省中医院博爱眼科、南昌建明眼科、南昌爱尔眼科医院、南昌普瑞眼科医院:
按照《2011年南昌市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确保今年我市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工作的顺利实施,通过我会与市财政局到有关眼科医院实地调研和考察,经我会研究决定确定江西省中医院博爱眼科、南昌建明眼科、南昌爱尔眼科医院、南昌普瑞眼科医院四家医院为2011年南昌市救助白内障复明项目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一定要按照《2011年南昌市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本着对党对政府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热忱的为广大患者服务,精心做好筛查和手术工作,确保手术的质量和安全。必须实事求是,患者名单不能以“光明.微笑”等项目重报,切不可弄虚作假,如有虚报现象,一经调查核实,立即取消定点医院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词: 白内障 复明手术 定点医院 通知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