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9 2483
就业乃民生之本,是广大残友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但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因社会适应能力弱或出行障碍,多数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生活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供养或社会救助。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力,近年来,南昌市残联不断探索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模式,积极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将辅助性就业作为残疾人就业的新的增长点和就业兜底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于今年9月制定出台了《南昌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发展。
《细则》指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是指组织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的一种集中就业形式,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和劳动协议签订等方面相对普通劳动者较为灵活。”《细则》对享受政策扶持的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资质、三类残疾人的安置数量、人均使用面积、劳动协议签订、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标准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按照辅助性就业机构规模的大小分别给予5-15万元一次性开办经费的补助和每人每月300元的运营经费补助。
目前,我市分别在南昌市仁爱之家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南昌市西湖区现代残疾人托养中心、南昌市高新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南昌县残疾人托养综合服务中心、南昌市新建区残疾人托养综合服务中心、南昌市东湖区仁爱之家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等6家机构开展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安置残疾人60余名,帮助残疾人实现了自我价值,进一步增强了残友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教就处 宗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