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专题专栏
  • 南昌残联“学听跟”专项活动专题
  • 精神文明建设专栏
  • 转作风 优环境
  • 党史学习
  • 《民法典》人民的守护者
  •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 学习贯彻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
  • 南昌残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中央财政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2020-07-30 4337

我国从2017年至2020年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财政部为此多措并举,支持和引导地方办好特殊教育。

一是保基本,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017—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相关资金101.8亿元。

二是补短板,中央财政通过特殊教育补助资金支持和引导地方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向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以及探索医教结合等。2017—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特殊教育补助资金16.4亿元。

三是促公平,指导地方在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残疾学生,提高补助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

财政部下一步将继续巩固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和引导地方办好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


来源:《人民日报》( 2020年07月29日12版)


Copyright ©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版权所有 地址:红谷滩新区丽景路869号 联系电话:86808728

电子信箱:nccl@nc.gov.cn 赣ICP备09009328号 技术支持:百恒网络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