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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为残疾人购买乘车意外保险

2016-04-26 4936 作者:南昌市残联

根据《2016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从2016年开始,南昌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为我市残疾人购买乘车意外伤害保险。
南昌市多年前已经实施了盲人、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的优惠政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公交车辆不断增多,残疾人出门乘车的频率逐年上升,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发生意外伤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此,市政府决定由政府买单,为我市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残疾人提供有效保障,解除后顾之忧。

    目前,南昌市残联已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达成协议,在南昌市内,残疾人乘坐公交车时,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烧伤,在二级(含)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按保险金额承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中,意外身故、伤残、烧伤,保险金额8万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4万元/人。(维权处 于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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