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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2-06-23 5486 来源:中国残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重要阵地和技术资源中心。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重视、各级残联组织积极努力下,全国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21年底,全国残联系统已建成康复机构2554家,为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十四五”时期,残疾人康复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标准、规范,组织开展评估,推动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贯彻全面康复理念,完善服务功能,提升规范建设和服务水平”。为指导各地做好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引导、带动全国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加强业务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残联组织编制了《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22年6月15日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

(试行)

为做好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促进残疾人全面康复为导向,建立健全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体系和机制,引导、带动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树立科学康复理念,加强业务规范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坚持公益属性和服务残疾人方向,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推动构建全面康复业务体系,促进完善业务布局、充实服务内涵,全面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和质量。

2.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尊重残疾人主体地位,努力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注重全面改善残疾人身体功能、活动和参与状况,鼓励、支持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主动参与康复服务全过程。

3.坚持科学评估。坚持结果评估与过程评估、硬件评估与内涵评估、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统一,合理确定评估内容、方式,避免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的现象。

4.坚持以评促建。注重分类指导,发挥评估的引导、诊断、激励等功能,引导康复机构加强专业服务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管理水平,实现安全、优质发展。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服务能力、服务提供、可持续发展能力、社会责任等5个方面,共16项关键指标和40个评估要点。

(一)综合管理。包括党建工作、发展理念、规范执业、风险防控等4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康复机构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树立全面康复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制度建设、安全保障,统筹安全与发展,落实好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的根本任务。

(二)服务能力。包括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康复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和物质技术条件配备,创设有助于残疾儿童学习探索和残疾人自主活动的无障碍环境,保障康复服务安全、规范、有效实施。

(三)服务提供。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实施、服务效果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康复机构完善业务布局,充实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和技术操作,加强服务环节质量与终末质量管理,确保服务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

(四)可持续发展能力。包括队伍建设、科研状况、财务状况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康复机构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造血功能,夯实持续发展基础。

(五)社会责任。包括教学培训、基层指导、公益服务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康复机构积极承担学历教育和各类技术培训,开展基层康复机构与社区康复技术指导,做好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普及,主动履行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职责。

三、评估方式

(一)注重全面评估。重点关注业务内涵建设和残疾人服务过程,关注机构及工作人员在促进残疾人全面康复方面的专业水平和努力程度,避免简单用硬件条件来衡量机构业务建设水平。

(二)强化自我评估。建立常态化自我评估机制,促进康复机构全体员工主动参与评估,通过集体诊断,反思自身建设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同时,有效发挥外部评估的导向、激励作用,有针对性地引导康复机构不断完善自我评估,改进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聚焦服务观察。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不少于半日的连续自然观察,了解工作人员与残疾人互动情况,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康复服务过程和质量。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将其作为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地残疾人康复工作整体安排。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依据本指南,研究、制定本地评估具体指标、方案,组织开展市、县两级康复机构评估。要努力减轻康复机构评估负担,将业务规范建设评估与相关工作统筹实施。

(二)明确评估周期。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每年开展一次自我评估;外部评估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周期,在每个周期内,应覆盖所有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康复机构。中国残联负责制定具体指标、方案,对省级康复机构进行外部评估,省(区、市)残联负责对市(地、州、盟)、县(市、区)康复机构进行外部评估,中国残联同时负责对省(区、市)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三)强化评估保障。各地要提供必要经费,保障评估工作顺利实施。要切实加强评估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事业心责任感强、熟悉康复服务和康复机构管理实践、相对稳定的专家团队。要组织康复机构加强对本指南的学习,不断深化认识,提高推动业务规范建设的能力。

(四)注重激励引导。各地要将评估结果作为残联系统康复机构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源配置、机构负责人考核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业务规范建设不到位、差距较大的康复机构,要及时督促整改。要通过评估工作,推动各级残联组织重视康复机构业务建设,努力为康复机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五)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解读开展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和指标体系,认真总结推广业务规范建设评估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营造有利于康复机构加强业务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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