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决定实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每日7时至23时,禁止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以下道路通行:
北一环(蛟桥立交—英雄大桥东)、西一环(蛟桥立交-前湖立交)、枫生快速路(前湖立交—祥云立交段)。
二、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1年2月19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1年1月12日
| 南昌市公安局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决定实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每日7时至23时,禁止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以下道路通行:
北一环(蛟桥立交—英雄大桥东)、西一环(蛟桥立交-前湖立交)、枫生快速路(前湖立交—祥云立交段)。
二、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1年2月19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