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道路交通环境,提高我市西湖区安石路通行能力,促进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实施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取消安石路原全天候实行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及沿线停车泊位,调整为:每日7:00—9:00、17:00—19:30,安石路的洪城路口至建设西路口段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二、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1年6月28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