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公提字〔2023〕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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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朱晓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校园非机动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校园停车规范管理的建议
此项工作具体由学校负责,在具体施划停车区域时,我局会积极协助学校建立联动机制,配合做好停车区域规划。
二、关于交通管理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对不文明停车进行劝导,对违法规定乱停进行拖移并处罚的建议
针对机动车乱停放尤其是学校周边乱停放一直是我局管理重点,我局常态化在学校门口设置护卫岗,加强学校上下学期间交通疏导,对乱停放车辆及时进行劝离,另外考虑上下学期间家长临时停放需求,会同学校门口不影响通行区域增设临时停车区,针对长时间停放影响交通的车辆,将会严格依法进行处罚,严重影响交通将予以拖移。
三、关于借助校园周边非机动车区域停放非机动车的建议
在日常管理中,我局各辖区交警大队已与属地学校已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就学校周边停放非机动车区域进行合理渠化,并完善相关提示牌,切实规范学校停放秩序。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厚爱以及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和支持。
南昌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选任联工委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南昌市公安局,杨寅,8889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