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公提字〔2023〕第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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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28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毛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管理,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理顺机动车停放管理机制的建议
目前,我市路内停车泊位审批管理模式为“三家审批、一家管理”,即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三家联审,市政公用集团统一收费管理维护。我局根据道路通行实际,对全市道路开展摸排梳理,全面优化泊位设置,按照不同区域区不同时段,分类设置、分类施划、分类管理,推进泊位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二、关于厘清机动车乱停放执法边界的建议
针对道路红线内车辆停放问题,我局将结合文明创建管理要求,积极联合创建办及属地政府加强联动,进一步规范红线内停车管理,统一施划停车泊位,方便群众停放。
三、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管理的建议
一是针对规范停车泊位设置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加强与市政停管公司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精细施划要求,通过颜色区分收费、免费泊位,通过实线、虚线区分全天候、时段性泊位,并在泊位加划箭头,明确停放方向,对时段性泊位加划停放时间,使泊位语言更加清晰生动。
二是针对停车泊位清理的建议。我局将定期分析路内临时泊位的位置设置、数量等对交通流的影响,结合道路条件、停车需求和管理要求,实行“一路一策”、“一位一研”, 优化泊位设置,充分发挥路内泊位对缓解停车矛盾的补充作用。另外,推动私设泊位综合治理,对于私划泊位,组织辖区大队开展清除工作,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违规收费情况,泊位所在交警大队主动与辖区派出所联系,配合治安部门依规进行打击查处。
三是针对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我局将结合文明创建和日常执法管理,加强规范停车宣传引导,在主要路段停车区周边设置停车诱导牌,对乱停放驾驶员开展现场劝导教育。另外,针对乱停放违法行为鼓励市民通过南昌交警微信公众号、12123、电话等途径接受市民举报,进行核实查处,对多次违法车辆进行曝光。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厚爱以及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和支持。
南昌市公安局
2023年7月2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南昌市公安局,杨寅,8889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