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公提字〔2023〕第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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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段旭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马路边沿乱象停车整治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行地面严禁停车提醒语的建议
在路面施划严禁停车提醒语不符合国标,对道路通行也会带来一带影响,而且车辆停放后也会进行遮挡,效果不佳。在提醒市民乱停方面,交管局也采取了相应的提示管理措施,并于去年在全市135条严管街道上增设了相应的提示牌。此外,我局还在所有电子警察抓拍路段增设了电子警察抓拍提示牌,部分主次干道路边施化了黄色实线、车站及火车站重要通道施化黄色网格线,提示市民严禁乱停。
二、关于实行电子警察监管的建议
我局一直以来都在加大对乱停放非现场执法抓拍,通过天网、电子警察等设备对乱停车辆进行抓拍管理。去年,我局共新增108套鹰眼铁骑设备,采取动态巡查抓拍方式对乱停车辆加强管理,效果比较明显。
三、关于提升夜间行车安全和消防救援路线畅通的建议
由于我市停车难问题比较突出,晚间我局在一些不影响通行道路两侧均施划了错时停车泊位,允许车辆晚间临时停放,但是对影响消防通道地方坚决禁止停放。在整治侵占消防通道乱停方面,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管理,一是强化联动治理。联合消防、社区对各个社区的消防车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车辆或障碍物堵塞影响消防车通行等现象巡查,并配合消防部门对小区物业管理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其依法依规规范设置消防车通道线和标志牌,加强小区消防车道的管理;二是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在开展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整治行动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管理方式,对违停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执勤民警及时进行制止,并提醒驾驶员驶离车辆,按要求合理停放;三是坚持“还路于民”,配合属地政府、消防等部门开展统一行动,对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阻塞消防通道行为重点开展整治和打击,对经告知仍不驶离的机动车“采取拖车”清理模式,努力做到"还路与行,还路与民",全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四是加强科技监管。依托科技手段有效打通“生命通道”,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我局湾里交警大队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市首次启用消防车道电子监控系统,将人防物防技防技术融入到消防车道治理工作中。在九洲铭城小区、漫和城农贸市集消防通道等区域设置了电子眼,一旦出现堵塞消防通道立即预警,真正实现科技监管。
四、关于多途径、多种形式解决乱停问题的建议
针对车辆乱停违法问题,我局依托文明交通治理平台进行了抄告。另外,还在12123、微信微博等平台开通举报平台,鼓励市民对乱停违法进行举报。在治理乱停放方面,我局坚持疏堵结合,积极施划停车泊位,一方面缓解居民夜间停车难问题,增加了夜间停车错时泊位;另一方面,围绕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的院内、院外等各个角落,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厚爱以及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和支持。
南昌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选任联工委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南昌市公安局,杨寅,8889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