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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安局机关暑期托管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2(第二次)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4-06-27   访问量: 

6-12岁验收表、负面清单(1)

南昌市公安局机关暑期托管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2

(第二次)

为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我局需为市局机关民警子女提供暑期托管服务,托管人数预计180人,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昌市公安局机关民警子女暑期托管班(6-12岁)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按照单人单日124元(其中餐标不高于20元/人/日)收费标准的折扣率竞价,最低折扣率中标。如最低折扣率供应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则最低折扣率供应商进行次再次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低折扣率报价供应商。

3.项目时间:预计2024年7月15日至8月23日(共计30个工作日,不含双休日),以实际时间为准,每天托管时间为上午8:00-下午5:30

4.付款方式:托管班开班前,通过采购人验收。开班后试运行1周,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满意度评价后,支付50%合同款;托管班结束并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满意度考核,按照考核结果,据实支付剩余合同款(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等额发票)。如逾期开班、无法完成或验收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

5.验收标准:开班前组织一次验收,符合采购需求的师资配备、硬件设施、分班比例、安全环境等视为合格;开班后试运行1周组织一次验收,采购人组织满意度测评(实行100分制评分),获得80分以上(含)视为合格 ;托管班结束并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组织一次验收,综合采购人组织满意度调查得分和考核负面清单分值(实行100分制评分),获得80分以上(含)视为合格

二、项目采购需求

1.托管机构需要有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和托管资质,应有相对独立的场地,交通便利、环境安全、设施齐全,办学的教学点实际教育面积不低于500平方,教室15间以上,能满足200人按年龄分班的需求,保证房屋、消防和监护安全;应远离污染区和危险源,不得设置在厂房、地下(半地下)室、仓库、违法或危险建筑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并安装安保设施和安装监控设备;场地干净整洁,教学及管理所需设备齐全,水电供给到位,配备饮用水、黑板及桌椅,需按一人一床的标准提供午休床铺等。

2.每班人数在25人左右,不超过30人,每班配备有教师从业资格证的班主任1名、助教及教学辅导老师2-3名,托管内容有暑假作业辅导、文体课程、每周一研学等。

3.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幼儿膳食,可按照一餐两点的标准提供餐食,如不能自行配餐,则应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签订配餐协议,为民警子女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如学生因外出旅游、生病请假连续2天以上,餐食费用可退并据实结算。

4.托管机构应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和看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信息登记、接送出勤、安全巡查、清洁维护、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工作。

5.为方便接送,托管机构需导航距离南昌市公安局3公里以内。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参与竞价必须提交的响应文件:纸质文件1份,需胶装或装订成册(按照后附表格式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文件1份,U盘或光盘为载体。如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未完全响应,取消竞价资格。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2.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在一张纸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法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4.报价清单;

5.供应商承诺函、资格声明。

五、报名时间

潜在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之日规定时间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交相应资格材料供采购人审查。

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

地址:南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1217办公室(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866号)

联系人:方警官,联系电话:0791-88892215。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3 日 14 时40前向南昌市公安局大楼12楼装财处会议室(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866号)现场签到并递交竞价文件,采购人按工作程序,及时组织现场开标。标书需要密封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并递交竞价文件的,取消竞价资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起5个日历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如潜在供应商报名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参加竞标(不含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竞价文件,但在评标结束前到达开标现场的情况),应于开标日的一日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否则,此供应商将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我局的其他采购项目。如供应商使用虚假材料参与竞标或中标后无故拒绝履行竞价承诺,将被禁止参与此后我局的一切采购活动。

2、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与我局签订保密协议,相关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尽量减少接触人员。履行完合同后,应将所有资料移交我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其后发生泄密事件,将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3、公告发出后,采购人因无法预见的情况改变开标时间、地点或采购计划改变、取消,采购人有权自行进行调整,并在开标前告知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采购人不承担因以上变更导致的一切经济或法律责任。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问询,可通过以下方式

1、项目情况

联系人:方警官

联系电话:0791-88892215

2、监督电话

联系人:钟警官

联系电话:0791-88892827

1.承诺函

 诺 函

致:                   

我公司承诺参与             采购活动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商务条款及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所有条款提供票券、服务。

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应标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报价表

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单人单日托管报价

(人民币:元)

折扣率

备注

暑期托管(6-12岁)

报价

(大写)

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日期: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的竞价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响应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粘贴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粘贴处

4.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XXX

1.为响应贵方(项目名称)采购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采购,提供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规定的有关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

3.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方在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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