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述:
公积金中心留存的职工个人账户身份信息与职工本人所持证件不符需修改的。
办理依据: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建部公告第1739号)、《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号)、《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洪住公委【2006】5号)
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可通过单位版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个人非关键信息变更,职工可通过手机客户端、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办理个人非关键信息变更。
2、柜台办理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号码升位
(1)《南昌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职工信息变更登记表》)无需单位盖章;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姓名、证件号码信息有误
(1)《职工信息变更登记表》需单位盖章;
注:若因单位已注销或单位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无法加盖公章的,需由职工本人手写个人承诺书(签名加盖手印,注明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的原因,承诺本人变更的信息真实有效。今后如发生纠纷,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以下证明材料提供之一(需注明变更前后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
①信息修改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②派出所出具的职工修改身份证信息的证明原件;
③有曾用名的职工提供载有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
(4)单位经办人代办的,无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但需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变更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业务办结
注意事项:
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办理职工身份证号码的自然升位修改无需上传档案材料,因单位初始信息错误或公安部门个人信息变更导致的个人信息修改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网址:http://ncgjj.nc.gov.cn/
咨询热线:0791-12345、12329
业务受理地址: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区办事大厅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495号(海林大厦附楼3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南昌县办事处
地址: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澄湖西路1088号县建行三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新建区办事处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礼步湖大道639号(都市未来花园小区门口)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进贤县办事处
地址:南昌市进贤县校前路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安义县办事处
地址:南昌市安义县东门路189号县建行三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湾里区办事处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岭秀湖1号湾里管理局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南昌市民中心服务窗口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南昌市民中心
本指南已更新,原指南与本指南不一致的,以本指南为准。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