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要求,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编制了《南昌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数据包括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全部内容,总体反映了中心一年来的业务运行和制度执行情况。为便于广大缴存职工准确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业务运行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发挥的作用等情况,回应社会各方关切,现就报告具体内容予以解读:
一、积极拓宽业务办理渠道,缴存、提取稳步增长
中心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在线下及线上多方面拓宽业务办理渠道。2022年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窗”扩增至14个银行网点,同时进驻南昌市民中心办事大厅,进一步满足办事群众“就近办”“多点可办”的服务需求。为响应“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跑”的号召,在线上增加了南昌市政务服务网办理业务渠道,还在企业开户“一网通办”功能的基础上,实现了企业注销“一网通办”,为缴存单位经办人带来了便利。与此同时中心一直致力于优化现有业务办理模式。一方面中心推行综合柜员制,办事职工只用取一个号便能办理多个业务,大大节约了业务办理时间,提高了窗口服务效率。另一方面中心新增2项“跨省通办”业务办理事项,全年已实现17项业务的“跨省通办”,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
1、2022年全市公积金实缴单位为16974家,实缴职工为96.80万人,缴存额为208.67亿元,同比增长13.21 %、3.51%、8.28%。全市净增单位3193家,三年内增长显著。
2、2022年全市提取人数达40.98万人、提取额达131.32亿元,同比增长6.06%、4.21%,在三年内实现平稳上升。
二、提取、贷款政策优化,切实保障群众住房权益
1、修订提取管理办法,提升租房提取额度
2022年中心对《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修订事项中优化了办理材料,规范了提取行为,确保职工更好地将公积金用于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同时中心也放宽了部分例如购房提取时间、提取金额、提取申请人等条件,取消了首次使用公积金方可签订购房委托协议的限制,多方位减轻了职工的购房负担。
2022年全市统一将租房提取额度调增至每月1500元,单身职工减半执行,进一步保障了我市无房职工的住房权益。
本年全市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依旧占据主要地位。租房提取及还贷提取金额占比三年内逐步上升。
2、调整贷款政策,优化审批流程
2022年中心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地减轻职工购房负担及还贷压力,先后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政策颁布时间起,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调增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70万元),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下降至20%,二套房下降至30%。同时中心不断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程序,变更了公积金贷款中的抵押变更及抵押登记程序顺序,避免业务环节重复耗时,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2022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771笔,贷款金额102.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84%、47.25%。全年贷款支持的购房面积为210.98万平方米,节约利息支出达到16.75亿元,较上年均有明显提升。
3、住房贡献率直线上升,公积金提取、贷款齐发力
2022年全市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7.23%。住房贡献率在三年内上升趋势显著。切实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特性,为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三、职工各有特性,体现社会经济效益
1、中、低收入人群成为主力军
2022年提取业务中、低收入职工占比为96.12%,缴存业务中、低收入职工占比为96.54%,贷款业务中、低收入职工占比为96.62%,新开户职工中、低收入职工占比为99.42%。
2、城镇私营及其他企业职工占比持续上升
2022年城镇私营及其他企业职工占全年实缴职工比为28.87%,占全年开户职工比为53.63%,三年内平稳持续增长。
3、40岁(含)以下职工成为贷款主要人群
2022年贷款职工中40岁(含)以下占比达到86.86%,较上一年度明显上升。
四、为住房市场做贡献,为社会建设供能量
1、市场占有率
202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有率显著上升,达到26.46%,较上一年同比超过100%。
2、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助企纾困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渡过难关,中心出台了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贷款职工,可申请在2022年底前不作为逾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