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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解读
  • 2018-03-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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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南昌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正式公布。

 

缴存额稳步增长

 

       据《年度报告》披露,2017年,南昌市新开户单位1257家,实缴单位8919 家,净增单位550家;新开户职工10.41万人,实缴职工72.25万人,净增职工5.56万人;缴存额118.39亿元,同比增长17.56%。2017年末,缴存总额727.24亿元,同比增长19.44%;缴存余额319.19亿元,同比增长14.17%。

 

提取额基本持平

 

       2017年,提取额78.78亿元,同比增长16.64%;占当年缴存额的66.54%,比上年减少0.52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408.05亿元,同比增长23.93%。

 

贷款额明显下降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109笔34.4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6.83%、63.24%。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7.78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98万笔508.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71%、7.26%。贷款余额311.21亿元,同比减少1.0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7.50%,比上年减少15个百分点。

 

中、低收入群体成为缴存主力军

 

       2017年,南昌市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57%、8.34%和17.56%。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91%,高收入占3.09%。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9 %,高收入占0.01%。中、低收入群体成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力军。

 

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明显

 

        2017年,33.5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8.78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3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9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09%,租赁住房占1.3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6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6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7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46%,其他占0.84%)。

 

中、低收入职工受益多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81%,高收入占0.19%。中、低收入职工成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主要对象,有效支持了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住房和改善住房条件。

 

贷款保刚需特点突出

 

       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6.2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38%,比上年减少12.7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05亿元。《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刚需特点突出。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73%,30岁-40岁(含)占33.04%,40岁-50岁(含)占20.90%,50岁以上占7.33%;首次申请贷款占93.1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83%;中、低收入占99.33%,高收入占0.67%。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2.37%,90-144(含)平方米占71.87%,144平方米以上占5.76%。购买新房占85.77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4.23%。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2.2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9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79%。

 

扩大受益群体

 

       为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扩大贷款受益人群。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36笔1785.70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1457.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791.83万元。

       2017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358笔86067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24.43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2145.18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887 笔218116.40万元,累计贴息2423.67万元。

        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0.46%,比上年减少71.30个百分点。

 

解读:

 

Q1: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109笔34.4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6.83%、63.24%。为何降幅如此之大?

 

       从2017年开始,整个房地产市场面临调控,国家提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南昌购房人群变少,贷款相应减少。为配合房地产调控,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了政策性调整,3月8日伊始,公积金主要用于刚需人群,对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等,使公积金贷款人群与规模随之缩减,职工可贷款人群范围缩小,可贷额度减少。此外还加大了公转商贴息贷款,这部分资金不纳入“个人住房贷款发放”范围,综合以上几个因素,放贷量明显萎缩、个贷率下降。从近3年数据可看出,前两年增长速度较猛,2017年“一刹车”,效果就十分明显,但其实与前两年相比,呈持平的状态。

 

Q2:目前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况如何?贷款多久时间能下来?

 

      对于纯公积金贷款而言,只要资料齐全、无误,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就可开始放款。

 

      对于组合贷款而言,公积金贷款额度比较宽松,目前无人轮候,随批随放,不会有积压的现象。由于规定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的贷款发放日相同,因此会受到商贷规模控制的影响。

 

Q3:对于开发商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该怎么办?

 

       12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公积金贷款以及商贷都要一视同仁,不能有差别性对待,对拒贷行为要进行查处,使职工平等享受他的权利,如果职工发现此类现象,可拨打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电话进行投诉。

 

Q4:符合条件的职工有可能贷不到公积金贷款吗?

 

       在2017年调控政策的指导下,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快车实现平稳“软着陆”,整个公积金市场归于理性,在保障资金安全以及首套房刚需职工购房需求的情况下,管理中心将按照时间的要求一个一个发放下去,就算资金不够,也能通过公转商贴息贷款的方式来满足刚需职工的需求,对于满足条件的职工而言,绝对不存在贷不到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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