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业务归口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昌分中心、进贤分中心、安义分中心、城郊分中心、新建分中心、高坊岭分中心、湾里分中心、昌西南分中心,均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正科级分支机构。
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发展规划,编制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年度建议计划、年度经费收支预算,下达公路建设、养护年度计划和养路费支出计划,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升级改造和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督查检查;组织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
(三)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安全应急、应急抢修保通、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技术标准管理工作,组织科技开发、项目攻关;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引进新技术、新材料使用,开展公路发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六)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公路用地和附属设施等国有资产的登记造册,完善路产档案资料;协助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开展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核定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工程建设科、公路养护科、计划统计科、路产路权保护科、科技信息科、劳动安全科、机务管理科。另设机关党组织。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设下列分支机构(正科级):
(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昌分中心。承担南昌县城区以东养护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职责。
(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进贤分中心。承担进贤县养护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职责。
(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义分中心。承担安义县养护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职责。
(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郊分中心。承担南昌市城郊养护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职责。
(五)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建分中心。承担新建区城区以北养护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职责。
(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坊岭分中心。承担南昌县城区以西养护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职责。
(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湾里分中心。承担湾里管理局养护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职责。
(八)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昌西南分中心。承担新建区城区以南、红谷滩区养护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