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规范管理。讨论制定了《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绩效管理制度》、《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试行)》、《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等相关制度,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行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引导群众监督。在市公路中心门户网站上依法公开绩效信息,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切实履行绩效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同时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市直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减少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或低绩效项目。如根据本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明年中心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对项目预算资金作出了相应调整,将公路养护机具购置费由403万元下调至320万元,同时道班房建设费由188万元上调至242万元,切实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绩效考核,落实主体责任。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把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纳入中心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引导中心各单位将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