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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05  访问量: 

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54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起草背景

2023年3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7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54号,以下简称《省清单》)。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调整本地行政许可清单。为此,南昌市参照《省清单》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在《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修订形成《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起草了《关于公布〈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审议稿)》(以下简称《清单》)。

三、起草过程

《清单》由市政数局起草,共征求了36个市直部门及12个县(区)的意见,并通过市政数局官网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经合法性审查,提交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2月22日印发施行。

四、主要内容

《清单》共有335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35个市直部门,包含了市、县、乡三个层级实施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明晰”的要求,明确了每个事项的市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其中:事项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与《省清单》保持统一,市级主管部门、实施机关按照对口原则征求意见后确定。

五、涉及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

六、新旧政策差异

《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有334项行政许可事项,《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有335项行政许可事项,本次修订新增行政许可事项6项,删除行政许可事项5项,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或实施机关名称3项。

七、后续工作考虑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及时调整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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