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园信贷通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赣财经〔2018〕34号),经南昌高新区主任会审议通过,同意推荐附件所示企业至合作银行(详见附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3天。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南昌高新区财政局。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至9月10日。
联系地址:南昌高新区昌东大道72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2号楼高新管委会1008室。
联系电话:0791-88301190。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江西省财园信贷通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赣财经〔2018〕34号),经南昌高新区主任会审议通过,同意推荐附件所示企业至合作银行(详见附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3天。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南昌高新区财政局。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至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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