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新区2021年度债券资金用途
的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通知》(赣财债〔2022〕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经省政府同意,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有效使用的2021年新增债券资金,已按程序进行用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减情况
调减江西省高层次人才产业园(二期)2021 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3400 万元;
(二)安排情况
对于调减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3400 万元,安排五星花园一期B区专项债券资金4400万元、日新拆迁安置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9000万元。
附件:高新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用途项目信息公开表
高新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用途项目信息公开表
序号 |
债券信息 |
调整前项目名称 |
调整后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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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全称 |
债券类型 |
发行日期 |
到期日期 |
用途调整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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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江西省高质量发展专项债券(十四期)—2021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九期) |
专项债券 |
2011/11/25 |
2036/11/26 |
4400 |
江西省高层次人才产业园(二期) |
五星花园一期B区 |
2 |
2021年江西省高质量发展专项债券(十四期)—2021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九期) |
专项债券 |
2011/11/25 |
2036/11/26 |
19000 |
江西省高层次人才产业园(二期) |
日新拆迁安置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