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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2024年建管局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02 15:07:24来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浏览量:字体:


建管局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建管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建管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建管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管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建管局是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机动车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管理及收费、市政道路及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负责建成区环境卫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及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城市公园、道路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负责交通运输、道路开挖与临时占用的审批和管理、建成区内水面和渠道管理;负责全区工程建设相关的施工许可、质安监、消防验收、竣工备案、招投标等工作;负责全区土地出让、安置房和市政道路建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城市更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分配、房地产、物业、保障房、危房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建管局单位内设科室10个,包括综合事务科、土地规划科、征收安置科、房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建设协调科、市政环卫科、城市排水科、园林景观科、创建办。
编制人数小计7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9人,聘用及劳务派遣实有人数小计3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9人,行政在职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9人,其他35人。
第二部分  建管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建管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建管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502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12.71万元,增长92.92%,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4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87.2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上年结转(结余)2475.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75.47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级补助资金;其他收入500万元,较上年增加45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费用为预安排,预计上级及区级单位转入实有资金账户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建管局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502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12.71万元,增长92.92%,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4956.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86.5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826.8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127.96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公共安全支出833.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3.1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节能环保支出600.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城乡社区支出790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58.14万元,主要原因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交通运输支出373.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3.16万元,主要原因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住房保障支出478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87.7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2、增列上级保障性住房经费。其他支出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0万元,主要原因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85.7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资本性支出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房地产及设备购置费资本性支出预算安排;对企业补助3127.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27.96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2、增列上级保障性住房补助经费。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建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04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87.24万元,增长91.22%,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公共安全支出833.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3.1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节能环保支出600.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城乡社区支出777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29.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交通运输支出373.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3.1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住房保障支出2440.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40.67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2、增列上级保障性住房经费。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1981.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1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979.34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对企业补助1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6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6.2万元,增长40.94%,主要原因是因管委会机构改革,原城建局、城管局职能整合,预算经费合并。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8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1.8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 环保管家服务费项目情说明
1) 项目概述
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6]45 号),正式提出“环保管家”服务理念,指明我国将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向园区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环保管家”是以环境保护相关领域资源调配、整合和优化为基础,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目标,以服务对象环境保护需求和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为导向,以定制化和协同化为推动力的环境综合服务。
2) 立项依据:管委会抄告单(洪高新管办抄字[2021]72号)、环保管家采购合同。
3) 实施主体:江西三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 实施方案:提高园区环保管理工作能力,做好企业环保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园区第三方专业环保管家服务工作,为园区提供合同式综合环保服务,包括园区环保咨询服务、企业环保状况调查与整改指导、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或咨询、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环保培训及宣传服务、污染事故处置及环境纠纷咨询服务等。
5) 实施周期:三年。
6) 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建管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增2.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城建局与原城管局职能整合。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局无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局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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