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江西省南昌市瑶湖芦沙河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
建设单位:南昌高新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保障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五十一、水利”中“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114、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上500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芦沙河片区,项目起点为E116°6′32.895″、N28°45′11.836″,拐点为E116°5′0.816″、N28°44′10.609″,终点为E116°5′55.971″、N28°43′35.386″,起点至拐点呈东北-西南走向,拐点至终点西北-东南走向。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60万㎡,建筑面积约1400㎡。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23193.92万元,环保总投资153万元(建设费用102万元,运行费用5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66%。
二、项目概况
瑶湖芦沙河片区生态环境要素多样、环境污染问题多元、污染因子庞杂,各类污染物相互交织、互相影响,对瑶湖芦沙河片区生产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产生极大破坏,不仅威胁周边百姓用水安全和生活安全,同时污染物经雨水冲刷、渗漏和地表径流,汇入赣江南支至鄱阳湖、长江,对长江水环境造成重要影响。
江西省南昌市瑶湖芦沙河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可消减瑶湖芦沙河片区水污染物,改善和保护瑶湖芦沙河片区水质和生态环境,确保入长江流域水环境安全,对保护流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对于提高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本项目也是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补充与完善。
三、工作主要程序
本次环评工作针对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期,分析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分析营运期的污染源特征,预测该项目对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要素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完善建设方案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必须达到的环保要求,使项目建设生产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保障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保障中心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299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91-88161327
评价单位名称:南昌科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大脊路1号泰宝大厦A座5楼南505-南508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单电话:13713872583
五、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及表格获取方式
征求项目周围群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意见调查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0Y4t7W5BpFdrQu92bkKNw
提取码:n84h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公示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FwGiDUvX4NR-u50pu_ccQ
提取码:h6gi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供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