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10条措施实施细则》现已启动兑现,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于7月12号前提交至科经局工信科12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齐冰 88168148)
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10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