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高新干字〔2023〕9号
中共南昌高新区工委
关于胡横柳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镇(处)党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
党工委决定:
胡横柳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主任;
严超同志任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委员会委员、聘任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尹俞林同志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委员会委员、聘任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姜保文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鱼洲管理处主任,免去其中共南昌市五星垦殖场委员会副书记职务、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麻丘镇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寿平同志任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鱼洲管理处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南昌市五星垦殖场委员会委员、聘任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鱼洲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欧阳良明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提名孟李玲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
提名郑国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刘文辉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四级警长职级;
免去朱萍同志中共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周小强同志任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委员会委员(兼);
戴凤华同志任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委员会委员(兼);
涂鑫同志任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委员会委员(兼);
熊伟龙同志任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委员会委员(兼);
胡建云同志任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麻丘镇委员会委员(兼);
程勇斌同志任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麻丘镇委员会委员(兼);
姜青春同志任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委员会委员(兼);
龚辉同志任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鱼洲管理处委员会委员(兼);
万新根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姜琴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三级主任科员;
廖宏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凡奇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涉及相关人员法律职务任免事宜,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南昌高新区工委
2023年6月19日
南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