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参建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随着高温、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增多,我市建筑施工领域进入事故多发、易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应对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我区建筑从业人员人身健康安全,根据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3年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夏季百日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条具体措施和市七十条具体措施,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结合当前开展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防范“七大行动”有关要求,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为标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加强行业督查巡查力度,做到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扎实有效开展好此次整治攻坚行动,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着力降低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我市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 重点任务
(一)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围绕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巩固提升和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攻坚行动的要求,整合资源,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契机,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户外载体平台相结合的形式,深入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通过悬挂标题条幅、播放安全公益宣传或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向全体从业人员普及安全常识与应急技能。 二是指导施工项目部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宣传横幅, LED 屏滚动播出安全警示标语、“安全倡议”“安全明白注意事项”等,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三是督促各在建项目观看《生命至上、警钟长鸣》系列警示教育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案例等,同时,要求各在建项目结合实际,制作事故教育警示片,通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真正让事故教训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深入推进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6月份市建设局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交流活动,以示范样板为抓手,以点带面,大力推进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三)落实高温期间暑降温措施和开展“夏日送清凉进工地”活动。 建设项目应针对夏季高温天气特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高温天气安全管理,做好防中暑、防雷击、防暴雨、防触电、防火灾等工作,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暑降温防范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和参建单位要深入工地项目开展“夏日送清凉进工地”活动, 及时为高温作业、露天施工等一线从业人员送防暑降温物品,有条件的可组织宣传暑期防病知识、提供相关医疗知识服务。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关心一线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把防暑降温工作放在心上,把高温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在行动中。
(四)抓好非作业时间段安全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班前晨会制度,开工前必须执行晨会制度,明确交底内容、交底事项和危 险源告知等,安全员要查分包、班组教育和交底情况。二是严格作息时间,工作时间结束后,项目部应清理并查验现场人员,加强工地出入管理,并巡查有无擅自作业情况。三是确需加班作业的,应经项目部同意,项目总监审查,登记作业人员信息、作业部位、作业内容、指挥与旁站人员、并加强现场巡查,落实照明、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等措施。四是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必须做到和工人同步上班、同步下班,同时严查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在岗履职情况。五是涉及危大工程在非作业时间施工的,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离开现场,施工企业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应带班检查。
(五)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在对危大工程监管时,要突出重点,严格管控: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要根据《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查处情况予以公开曝光。
(六)抓好高处坠落事故防范。 各成员单位和参建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要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悬空作业、攀登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等部位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检查高处作业专项方案编制、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高处作业环境改善、领导带班制度落实、职业健康等内容。此外,脚手架外侧平网和架体立网必须采用合格材质,必须经过坠落破坏性试验,保证安全可靠。
(七)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 一是各施工企业应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严格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二是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危大工程分类分级监管,抓好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和落实,对排查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排序,落实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到位要求,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严格执行《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制度,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和节假日期间在岗在位、盯守现场,压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责任。
(八)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认真排查梳理企业自身重大安全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夏季安全生产、汛期等特点,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准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九)对“春季百日行动”差的项目开展“回头看”督查。
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春季百日攻坚行动”中较差项目,进行“回头看”专项督查,重点检查项目在“春季百日攻坚行动” 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闭环管理,通过检查,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局将适时开展一次督导。
(十)加强科技支撑建设与信息化成果运用。一是各单位要 加强危大工程子系统使用。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子系统使用的通知》要求,切实将危大工程子系统运用起来,加强对危大工程项目及安全隐患录入,做好超危大工程专家论证工作。 二 是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平台接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组织研究学习,督促符合纳入“智慧工地”范围的项目按时按要求建立项目"智慧工地”系统并接入平台,将项目安全生产纳入“智慧工地"平台日常监督,促进安全生产由“人防”向“技防”转变。
三、 时间安排
“夏季百日攻坚”行动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 一 )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前) 。各成员单位和参建单位将“夏季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认真做好各项内容的准备工作,广泛发动,积极做好宣传部署。
(二)自查整改和检查阶段(6月10日至9月20日) 。各参建项目要建立每日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将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随扫随清,真正将“扫雷清零”落到实处,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区城建局,由区城建局牵头对项目安全隐患督查整改情况的复查,督促各项目做好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三)督导和巩固提高阶段(6月15日至9月25日前) 。市住建局将结合省、市各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对高新区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自查整改和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停工整顿、发生亡人事故项目的跟踪复查,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查整改走过场项目的督查频次。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成中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组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各项目要按照“决不能有丝毫懈怠、决不能存丝毫侥幸、决不能留丝毫死角”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扎实 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做好专项行动与省、市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相互衔接,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责任,按时上报。 各成员单位和参建单位要认真按照要求落实好 “夏季百日攻坚”行动。各建设项目在6、7、8、9月20日之前完成每月的安全隐患“扫雷清零”工作,并报区城建局复查。
(三)强化执法,严格惩戒。 各成员单位和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此次“百日行动”将实行奖惩机制,每月通报在“百日行动” 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好的在建项目及较差的在建项目,并运用于南昌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和第三季度全省“百差工地”。在“夏季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从重、从严顶格处理;同时实施联合惩戒,对其企业在昌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停工整顿,经属地主管部门复查合格报市住建局同意后方可施工。
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自查表(每周五前上报)
2、高新区建筑工地每日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项目上自行留存备查,由区城建局每月进行一次复查)
南昌高新区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自查表
项目名称:
序 号 |
自查内容 |
自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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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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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建设单位 |
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要求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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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工期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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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单独列支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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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是否对所有施工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加强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的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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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检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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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点对深基坑、模板支撑、地下综合管廊、起重机械设备、预防高处坠落、施工现场用电用火等情况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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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施工作业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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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是否按规定审查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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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并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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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对现场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测形式实施安全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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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建单位人员资质资格 |
施工单位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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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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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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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姓名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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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司机姓名及操作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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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拆卸工姓名及操作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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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索工姓名及操作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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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工姓名及操作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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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姓名及操作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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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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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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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姓名及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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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现场带班情况 |
施工企业负责人是否现场带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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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现场带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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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
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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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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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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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施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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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 |
周边是否有防护栏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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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工人专用梯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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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垂直作业面是否有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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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 |
是否有支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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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了降(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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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了放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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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了安全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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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 |
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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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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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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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施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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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是否进行了材料及基础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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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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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了模架搭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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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了搭设后检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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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使用与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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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混凝土浇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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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现场安全监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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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模架拆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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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监督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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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
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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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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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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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施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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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产权备案(注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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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安装(拆卸)告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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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安全档案建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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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检验检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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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安装验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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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使用登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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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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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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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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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
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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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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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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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施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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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防护情况 |
是否有对管廊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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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了现状探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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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专项迁移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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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专项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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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支持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的施工是否进行了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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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廊内是否有防积水排水设施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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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廊内防积水排水设施设置是否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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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管廊内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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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施工临时用电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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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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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孔口是否有安全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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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通风与防尘作用安全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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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气体是否有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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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廊交叉部位是否有安全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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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廊内是否设置了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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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
是否对建筑施工现场临边洞口、作业面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安全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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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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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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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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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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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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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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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现场施工与安全管理情况 |
发现安全隐患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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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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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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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项目部意见(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意见(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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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意见(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意见(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高新区建筑工地每日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项目部检查隐患台账、分类分级、登记造册、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日期 |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日常检查 主要问题 |
整改情况 |
检查隐患等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 |
五落实(五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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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责任人 |
整改 措施 |
整改使用资金 |
整改 时限 |
整改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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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建设项目在6、7、8、9月20日之前完成每月的安全隐患“扫雷清零”工作,并报区城建局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