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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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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择其一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征地法定公告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
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
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高新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征地工作程序 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公示,公布征地范围、被征地权属单位、调查结果、异议处理办法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高新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3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征地批准文件,包括国务院批准征地批复文件、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征地批复、其他征地批准文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高新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4 耕地 保护 补充耕地 项 目 项目名称、所在地、 验收日期、补充耕地位置、面积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关于主动公开 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信息的公告》(自然资源部公告2021年第25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5 耕地 保护 设施农业 用地监管 项目名称、位置、用途、类型、生产期限、 用地情况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办 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 资办函(2020)1328号 ) 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 起20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设施农用地备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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