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择其一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法定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 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 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高新区管委会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
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2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工作程序 | 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公示,公布征地范围、被征地权属单位、调查结果、异议处理办法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 高新区管委会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
3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征地批准文件,包括国务院批准征地批复文件、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征地批复、其他征地批准文件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管委会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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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耕地 保护 | 补充耕地 项 目 | 项目名称、所在地、 验收日期、补充耕地 位置、面积等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关于主动公开 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信息的公告》(自然资源部公告2021 年第25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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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耕地 保护 | 设施农业 用地监管 | 项目名称、位置、用 途、类型、生产期限、 用地情况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办 公厅关于设施农业 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 资办函(2020)1328 号 ) | 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 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设施农用地备案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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