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为杜绝类似东莞一养老院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区领导指示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洪消〔2024〕4号)文件要求,区社发局联合区消防大队对辖区4家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本次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养老服务组织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等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养老机构安全状况总体较好,部分养老机构存在防火门闭门器损坏等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养老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盯紧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切实抓好安全监管,并要求养老机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做到定时巡查,排除隐患,确保入住老人拥有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