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南昌高新区人才公寓的运营和管理,营造有利于人才安居乐业的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修订《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二、申请对象
南昌高新区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经管委会认定的重点企业及研发机构引进的人才(含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且申请人才在南昌市无自有住房。具体包括:参照《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标准中的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以及E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急需、紧缺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及重点企业高管,经认定后,也可以享受相应的政策)。
三、主要内容
本细则由八个部分组成,分别为管理原则;申请对象;分配原则;申请流程;租金标准;物业费标准;退出机制;其他。
(一)第一部分管理原则。说明了本细则的出台原则和适用政策的范围,明确了审核和管理单位。
(二)第二部分申请对象。明确了申请人员条件。
(三)第三部分分配原则。明确了户型分配方式、具体执行单位。
(四)第四部分申请流程。明确了企业申请、资格审查、会议审定、签订合同四个申请步骤,及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五)第五部分租金标准。明确了租赁户型收费标准和租金补贴申请通道等。
(六)第六部分物业费标准。明确了物业费收取单位。
(七)第七部分退出机制。明确了申请人入住、在租、续租、退租需遵守的人才公寓相关管理规定。
(八)第八部分附则。明确了本细则的解释主体,同时,此前发布的政策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