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市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4年5月23日-2024年7月22日,建德观街(象山北路—环湖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象山北路、叠山路、环湖路等道路通行。
二、2024年5月23日-2024年7月12日,刘将军庙巷(火神庙巷—中山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中山路、渊明北路、火神庙巷、百花洲路等道路通行。
三、2024年5月23日-2024年7月7日,东湖书院街(火神庙巷—中山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象山北路、民德路、渊明北路等道路通行。
四、2024年5月23日-2024年8月11日,民巷(民德路—后墙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子固路、民德路、后墙路等道路通行。
五、2024年5月23日-2024年7月22日,李家路(子固路—胜利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叠山路、子固路、后墙路、等道路通行。
六、2024年5月23日-2024年10月30日,天佑路(洛阳路-站前路)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天佑路(站前路-二七西街)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天佑路(二七西街-解放西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二七南路、井冈山大道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