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市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4年5月20日-2024年11月16日,三店西路(施尧路-青云谱北路)下穿隧道处南北两侧匝道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何坊西路、江铃东一路等道路通行。
二、2024年5月20日-2024年10月7日,前进路(金塔西街-港航小区)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通行,机动车可经前进支路、抚河中路、十字街等道路通行。
三、2024年5月20日-2024年11月16日,商圈二路(月池路-龙河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机动车可经建设西路和灌婴路等道路通行。
四、2024年5月20日-2024年11月16日,商圈一路(月池路-大市场东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建设西路、灌婴路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