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下列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其驾驶证未及时交回,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16日
序号
姓名
档案编号
证芯编号
注销日期
注销原因
1
熊*
360101987513
3660021647877
2024.08.06
癫痫病
2
骆*河
360100489565
3660015086761
2024.08.06
癫痫病
3
万*平
360102313016
3620030576664
2024.08.06
癫痫病
4
邱*强
360102852693
36X0036659558
2024.08.06
癫痫病
5
黄*民
360102457027
3600035699838
2024.08.06
癫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