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
今天来考考大家
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
有哪几类驾驶人
需进行审验教育?
请回答!
1
持有AB类驾驶证驾驶人
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到12分的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2
持有非AB类驾驶证驾驶人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3
70(含)周岁以上的驾驶人
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 三力测试 → 办理驾驶人审验
4
校车驾驶人
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同时,
您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业务须知
1、审验内容
☑ 身体条件情况;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2、不予通过审验的情形
❎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需先处理完毕;
❎ 驾驶证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的;
❎ 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 未按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
3、特殊情况
❗ 非南昌市校车资格的驾驶人,须在驾驶证核发地受理审验业务。
了解完上述注意事项后
就可以开始操作啦
办事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请
“交管12123”手机App →更多 → 学习教育业务 → 驾驶人审验。
第二步:审验学习
网络学习
需参加审验驾驶人: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1~8(含)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注:审验网络教育学时不少于3小时,最多可连续累计3天学时(每天至少1小时),系统会不定时抓取您的学习状态,通过审核后,视为完成学习。
现场学习
需参加审验驾驶人:
1.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9~11(含)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2. 校车驾驶人;
3.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
注:
1. 对于未完成的现场教育场次,可以直接取消预约。
2. 取消成功后,可以重新预约未完成的现场教育。
第三步:办理审验
☑ 完成网络教育后,系统默认完成审验业务;
☑ 完成现场教育后,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线办理或现场办理驾驶人审验。
注:对于不予通过审验的情形,需驾驶人先将相关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再完成审验业务。
在线办理
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在线提交审验。
1. “交管12123”App → 首页 → 驾驶人审验 → 提交审验。
2. “交管12123”App → 网办进度 → 提交审验。
网络学习
备齐资料可直接前往车管所大厅业务窗口申请办理驾驶人审验业务。
1.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校车驾驶人需要进行驾驶人体检(6个月内有效)。
注:此业务可代办。如代办,代办人须提供:
1. 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申请人填写的《身体情况申报表》(校车驾驶人的《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可通过联网核查);
3. 授权委托书(建议通过交管12123申请电子委托)。
遵守交通法规
做到安全驾驶
如需进行审验教育
记得按时参加学习、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