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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清(腾)退空置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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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办法》(洪府办规发[2024]1号)和《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腾)退空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配方案》(洪经工管办字[2017]37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清(腾)退空置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活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配租对象

本次分配的对象为: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烈属家庭、优抚对象及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市级以上劳模、成年孤儿、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抗日战争老兵、60周岁(含)以上孤寡老人、困境儿童家庭、消防救援人员、D级危房且他处无房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申请为日常受理业务,根据家庭自愿原则,符合保障资格家庭(已通过系统审核并备案的家庭)可以参加清(腾)退空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摇号。

  二、经开区2023年度清(腾)退空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摇号家庭和可供配租房源情况

1、进入我区2023年清(腾)退空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摇号家庭为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进入保障系统的在保家庭(名单由各镇处收集提供,详情见附件1)。

2、截止2024年3月全区共有21套清(腾)退房源(其中青岚嘉园14套、原英雄开发区2009年度一期廉租住房小区7套,详情见附件2)。

三、分配方式

1、分配方式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系统摇号或抽签、摸球的方式(依据房源数量及参摇人数确定)明确某个家庭获得某小区某栋某单元某房号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资格。

2、分配流程

根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一优先顺序家庭(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第二优先顺序家庭(烈属家庭、优抚对象及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市级以上劳模、成年孤儿、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抗日战争老兵、60周岁(含)以上孤寡老人);第三优先顺序家庭(困境儿童家庭、消防救援人员、D级危房且他处无房家庭)。

通过摸球方式首先确定第一优先顺序家庭房源配给,剩余房源再确定第二优先顺序家庭房源配给,剩余房源继续分配给其他配租对象。按摸球顺序确定后续中签家庭放弃中签房源再分配的轮候顺序,按轮候顺序可直接办理房源入住,不需再次进行摇号。

四、摇号时间和地点

2023年度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配摇号活动,定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十点举行,摇号现场设在青岚嘉园公租房小区内的青岚嘉园社区,未如期到现场且未委托他人参与摇号的家庭视同为放弃摇号。

参加人员按照摇号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摇号活动将邀请参摇家庭申请人或家庭代表、区纪检、人大代表等人员参加鉴证。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2023年度南昌经开区参与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人员名单

附件2:2023年度南昌经开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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