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燃气器具使用安全,从源头上消除燃气器具产品的安全隐患,南昌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筑牢燃气器具质量安全“防护墙”。
一、对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摸排。经全面排查,辖区现无燃气器具生产单位,现有燃气器具销售单位28家,销售的燃气器具产品为家用燃气灶具、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连接用软管三类。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上述单位实行台账管理,每月实地排查更新,动态掌握相关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燃气器具销售环节监督检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坚持“检查+宣传”一体推进,一是督促指导销售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制度;二是现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器具产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调压器出口压力是否不可调节、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是否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依法处置,目前暂未发现;三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开展燃气器具质量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共抽查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并在南昌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公布抽查结果;四是通过在上述销售单位张贴相关燃气器具风险提示宣传海报,以及“质量月”活动现场宣传讲解燃气器具产品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案例警示等方式,有效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燃气器具安全意识。
三、严格落实燃气器具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上述燃气器具销售单位全面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落实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制度;对不按规定落实上述主体责任,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仍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
四、强化对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安全监管。对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对发现存在销售气质不达标、非法掺混二甲醚等“问题气”的经营单位,依法严厉查处。截至目前,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共办理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案件1件,罚没合计49257.22元。
下一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燃气器具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市场主体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确保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筑牢燃气器具质量安全“防护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