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等文件规定,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反馈。
一、成片开发方案名称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6年)
二、成片开发拟规划用途
成片开发规划主要用途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陆地水域、工矿用地等。
三、成片开发拟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成片开发地块涉及的土地征收工作,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征地补偿标准、失地农民安置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新标准预存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洪府办字〔2023〕552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公示期限
公示周期为一个月,即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昌经开区枫林西大街568号
联系人:熊国平
联系电话:83809896
邮箱:toobievic@163.com
六、附件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