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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
  • 2024-07-18 17:11
  • 来源: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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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序号 信访件来源 信访件编号 信访件内容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经开区 10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3JX202405120066 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西大街666号南天金源小区一楼118号商铺新疆和田烤肉王,油烟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南天金源小区邻街对面一家综合超市门口经常18:00-21:00跳广场舞,喇叭噪声扰民。 基本属实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措施:1、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责成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商户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每隔一个月进行清洗,目前已完成清洗;2、责成商家保证油烟净化装置随用随开,每隔一个月对装置和油烟排放口周边进行油污清理,并按要求填写油烟清洗台账,目前已对排烟口周边的油污进行了清理;3、要求商家5月23日前将油烟排放口位置进行调整,避免对人行道及居民区排放;4、要求商家于5月25日前做一次油烟检测,出具最新油烟检测报告;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南天金源小区邻街对面综合超市门口18:00-21:00跳广场舞,喇叭噪声扰民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措施:1、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南天金源社区书记在2024年5月15日夜间对广场舞队伍进行劝导,向广场舞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广场舞组织者降低喇叭音量,减少噪音干扰;要求广场舞者缩短跳舞时间,每日20:30之前,做到喇叭关闭、广场舞活动停止,现场各广场舞队已整改到位。2、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南天金源社区制定定人定岗值班表,每晚督促广场舞队伍遵守相关规定。

2024年5月15日,包案领导带队前往现场核查,蛟桥街道相关负责人,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分管领导陪同。经核查新疆和田烤肉王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排烟口附近有油污、排烟口设置不规范导致油烟排向人行道,旭辉广场存在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

目前新疆和田烤肉王油烟排口附近油污已完成清理,重新进行油烟检测,其油烟排放浓度符合标准,油烟排放口位置已进行调整不再直排人行道,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督促商户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并填写油烟清洗台账,定期进行检查;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定期对旭辉广场的广场舞队伍进行劝导,做到降低音量、缩短舞蹈时间。

经开区 14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3JX202405130017 南昌市经开区双港西大街666号南天金源小区27栋商铺小山村烧菜园、忆往昔怀旧小馆,后厨排烟管道虚设,油烟直排廊道,异味严重扰民。 部分属实 1.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责成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商户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每隔一个月进行清洗,责成商家保证油烟净化装置随用随开,每隔一个月对装置和油烟排放口周边进行油污清理,并按要求填写油烟清洗台账

2.要求商家做一次新的油烟检测,5月25日前出具最新油烟检测报告,若超出排放标准,将依法依规处理。

2024年5月15日,包案领导带队前往现场核查,蛟桥街道分管执法、环保工作的领导及执法中队执法人员陪同。经核查两店家油烟均经过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外排环境,两店家存在地上与排烟口附近的油污未清理干净,店铺周边有少许油烟味。

目前两店家已完成了对油烟净化设施和排烟口周边油污的清洁、墙面的粉刷,于5月20日出具了最新的油烟检测报告,其油烟浓度符合油烟排放标准。

经开区 21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3JX202405150083 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天阳光二期小区西侧凌波路(与该小区红线相隔一条马路),每晚广场舞噪声扰民。 属实 1.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南天阳光社区工作人员、蛟桥街道工作人员在2024年5月17日夜间对广场舞队伍进行劝导,向广场舞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广场舞组织者降低喇叭音量,转动音箱朝向,减少噪音对居民干扰;要求广场舞者缩短跳舞时间,每日21:00之前,做到喇叭关闭、广场舞活动停止,现场各广场舞队已整改到位。

2.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南天阳光社区制定定人定岗值班表,每晚督促广场舞队伍遵守相关规定。

2024年5月18日,包案领导带队前往现场核查,蛟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南天阳光社区党支部书记陪同。经核查南天阳光小广场有5支广场舞团队在19:30-21:00 期间使用大功率音箱播放歌曲跳舞,与附近居民沟通了解到广场舞声音较大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目前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定期对南天阳光广场的广场舞队伍进行劝导,做到降低音量、改变音箱朝向、缩短舞蹈时间。

经开区 26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3JX202405180016 南昌市经开区南天阳光二期小区西侧南天阳光广场,广场舞噪声扰民。 属实 1.要求广场舞领队降低喇叭音量,转动音箱朝向,减少噪音对居民干扰;要求广场舞者缩短跳舞时间,每日21:00之前,做到喇叭关闭、广场舞活动停止;要求街道在每个社区夜间都安排社区干部值班,针对广场舞扰民情况进行劝导。

2.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于5月16日制定定人定岗值班表,每晚督促广场舞队伍遵守相关规定。

2024年5月19日,包案领导带队前往现场核查,蛟桥街道主要领导、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南天阳光社区党支部书记陪同。经核查南天阳光小广场有5支广场舞团队在19:30-21:00 期间使用大功率音箱播放歌曲跳舞,与附近居民沟通了解到广场舞声音较大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目前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定期对南天阳光广场的广场舞队伍进行劝导,做到降低音量、改变音箱朝向、缩短舞蹈时间。

经开区 37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3JX202405230008 南昌市新建区世纪新宸公寓楼临街商铺苏尼特烧烤店和夜猫子粥铺,店铺外经营遗留油污,每天经营至凌晨3点,油烟、喧闹声严重扰民。 部分属实 1.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综合执法队针对夜猫子粥铺出店经营问题违反了《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对该店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拟处罚金额200元。督促商家文明经营,在顾客就餐时,减少喧闹声。

2.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商家对油烟排放口周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方便清理地面油污,于6月2日前完成地面硬化处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地面硬化处理工作。

3.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商家的日常监管,督促商户每月清洗一次油烟净化设施,每天清洗店面外地面,并按要求做好清洗台账,每年开展一次油烟监测。

4.每天 23:00出动1车5人员开始对商家出店经营规劝整改,并每小时一次巡查,确保出店经营现象无反弹。

2024年5月24日,包案领导带队前往现场核查,蛟桥街道分管执法、环保工作的领导及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区城管局有关工作人员陪同。经核查1.该店存在出店经营,门口地面存在遗留油污情况,但每天都会清洗店门前地面油污。在出店经营时会出现因顾客就餐聊天产生的喧嚣声;2.排烟口设置在店铺背面离地面约1米,附近有少许油烟味,排烟口附近少许油渍。

针对核查发现的相关问题,作出以下整改措施:

1、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综合执法队针对夜猫子粥铺出店经营问题违反了《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对该店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处罚金额200元。督促商家文明经营,在顾客就餐时,减少喧闹声。

2、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商家对油烟排放口周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方便清理地面油污,于5月27日已完成地面硬化处理工作。

3、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商家的日常监管,督促商户每月清洗一次油烟净化设施,每天清洗店面外地面,并按要求做好清洗台账,每年开展一次油烟监测。

4.每天 23:00出动1车5人员开始对商家出店经营规劝整改,并每小时一次巡查,确保出店经营现象无反弹。

经开区 49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3JX202406010031 南昌市经开区青岚大道1023号昌华小区下坡旁的原昌华压铸厂部分车间租给私人做钢窗厂,喷漆异味严重;另有部分车间租给百峰岭养马,马粪异味刺鼻,内脏、粪便埋到菜地;小区旁三星汽龙消防器材产品实验时产生大量烟尘并伴有异味;靠青岚大道菊蒲路中段的垃圾站,异味严重扰民。 部分属实 1.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督促南昌市望马体育有限公司每天更换马房垫料并喷洒除臭剂,并做好清理台账。南昌市昌北生态环境局于6月8日前对该企业进行臭气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昌北大队要求江西三星气龙消防安全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4日前出具承诺书,在粉尘处理设备未到位前不得进行灭火试验。

3.南昌金开市政设施建设管护有限公司后续加强对菊圃路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督促垃圾中转站在垃圾车转运垃圾时做好冲洗降尘处理,并要求垃圾车做到密闭运输,每天更新垃圾中转站消杀作业台账。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每周至少安排2次检查该中转站运营管理情况。

2024年6月3日上午,包案领导带队前往现场核查,区经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社发局(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蛟桥街道分管领导等陪同。

(一)“南昌市经开区青岚大道1023号昌华小区下坡旁的原昌华压铸厂部分车间租给私人做钢窗厂,喷漆异味严重问题不属实。”经查,该钢窗厂为南昌睿虎门窗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喷漆工艺,现场未发现喷漆相关设施,无喷漆异味,也无其它异味,周边无其他公司有喷漆现象。

(二)2024年6月3日上午,南昌经开区教文体党委委员涂九根带队,区教文体中心体卫艺科相关人员到达现场核查情况,其中反映内脏埋到菜地不属实,场所内出现的环境卫生及异味情况要求立即整改。

1、要求该公司每天安排专职人员清理场地马匹粪便;

2、产生的马粪由附近菜农每天早、中两次自行拉走种菜,并建立登记台账;在运输粪便过程中要求密封,防止异味扩散。

3、后期区教文体中心将联合属地、区环保部门加强对该地监管督促,以确保该地环境卫生。

(三)昌华小区旁三星汽龙消防器材产品实验时产生大量烟尘并伴有异味问题基本属实。2024年6月3日下午,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昌北大队副大队长邱凯、队员陈栋,南昌市昌北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徐阳前往江西三星气龙消防安全股份有限公司(即为信访人反映的“三星汽龙消防器材”)进行核查。江西三星气龙消防安全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4日前出具承诺书,在粉尘处理设备未到位前不得进行灭火试验,截止2024年6月14日,企业已完成了污染防治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四)经核查菊圃路垃圾站有专人保洁,每天早上6:00至下午18:00均会对进出车辆及其站内设备进行冲洗,但由于该站接收的垃圾量较大,涵盖了东华理工大学、南昌一专、麦园村、昌华小区、财大夜市、景苑小区、金太阳公司、齐洛瓦、江报印刷厂、金开环卫等多个地方的生活垃圾,偶有异味散发。近期,通过保洁单位加大保洁力度,同时除臭设施经常开放,最大程度降低异味的存在。目前该垃圾站异味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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