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经管办字〔20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区属企业:
为强化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我区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南昌经开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创新攻坚工作,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跟踪督促改革进展。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于立山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 励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徐 慧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贺 敏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谭钟亮 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欧阳品正 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部长
邹 源 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
陈慧蓉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熊经纬 区招商局局长
邓水权 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雷隆洪 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陶 红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饶海鹏 区创新发展局局长
陈永斌 区项目(园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涂 亮 金开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先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局长
喻 兵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万爱珍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胡志荣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 平 区税务局副局长
李茶根 金开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金融局,履行协调、调度、督促职责,办公室主任由雷隆洪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相关部门和区属国有企业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区直有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应履行好主管、监管责任并加强政策支持;区属国有企业应认真落实改革创新攻坚行动的主体责任,按照行动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南昌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