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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变更、更正

  • 发布日期: 2021-05-16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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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分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2.办理条件:(1)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2)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3)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4)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法律上关于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变更名字的意愿,第二是变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变更名字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变更一次名字。

3.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4.所需材料:未满18周岁人员凭父母或监护人的申请报告和当事人户口簿,在校生需凭学校证明。离婚子女更改姓名必须经父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办理。已满18周岁人员凭申请报告及单位劳资、人事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无工作单位人员须个人声明;在校学生须学校出具证明。

5.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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