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区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科学合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源头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拟制定 2024年度南昌经开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报送范围及标准
(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以及突发应急处置决策及本地、本部门内部管理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报送要求及方式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本部门年度重点任务安排,参考南昌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附件2),认真梳理拟列入2024年度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于2024年4月18日前将《拟列入2024年度南昌经开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统计表》(附件1,如无也需盖章后书面反馈)报区党政办法务科(420办公室)汇总,相关事项需应报尽报,不得瞒报漏报。
联系人:党政办法务科华文静,联系方式:18942219921,可发赣政通。
附件1:拟列入 2024 年度南昌经开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统计表
附件2: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南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南昌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拟列入 2024年度南昌经开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事项统计表
填报部门(印章):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拟开展的重 大决策程序 |
决策中是 否需听证 |
决策承 办单位 |
决策 时间 |
备注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1. “拟开展的重大决策程序”包括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决策等;
2.表格中除 “备注”栏外,均应予明确。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