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经管办字〔202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南昌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
时间:2022 年 11月
目 录
1总则.................................... 3
1.1编制目的................................... 3
1.2编制依据................................... 3
1.3工作原则................................... 3
1.4适用范围................................... 3
1.5 应急预案体系与衔接......................... 3
1.6经开区地震风险概况......................... 3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3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3
2.3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3
2.4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 3
2.5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3
2.6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3
2.7基层组织指挥机构........................... 3
2.8 专家组.................................... 3
3信息接收发送与防震准备.................................................... 3
3.1地震信息接收和发送......................... 3
3.2防震工作部署及临震应急防御措施.............. 3
4应急响应................................................................................... 3
4.1地震事件的分类和分级标准.................... 3
4.2应急响应机制............................... 3
5灾情报告................................................................................... 3
6指挥与协调............................................................................... 3
6.1先期处置................................... 3
6.2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 3
6.3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 3
6.4响应升级................................... 3
6.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3
6.6应急结束................................... 3
7恢复与重建............................................................................... 3
7.1善后处置................................... 3
7.2恢复重建................................... 3
8保障措施................................................................................... 3
8.1队伍保障................................... 3
8.2指挥平台保障............................... 3
8.3物资与资金保障............................. 3
8.4避难场所保障............................... 3
8.5基础设施保障............................... 3
8.6宣传、培训与演练........................... 3
9其它地震事件应急................................................................. 3
9.1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3
9.2地震传言事件应急........................... 3
9.3应对外地强震波及........................... 3
10附则.......................................................................................... 3
10.1名词术语解释。........................... 3
10.2责任与奖惩............................... 3
10.3监督检查................................. 3
10.4预案管理................................. 3
11附件.......................................................................................... 3
11.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通讯录.................... 3
11.2地震灾害重大风险分布..................... 3
11.3区重点目标和敏感目标..................... 3
11.4经开区应急救援装备和队伍.................. 3
11.5格式化文件............................... 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西省地震应急预案》、 《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修订) 》、《南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南昌市地震应急预案》、《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力减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1.3.3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建立经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实行统一指挥、各部门分工负责、经开区先期处置的应急工作机制,实行领导、部门责任制。
1.3.4快速反应,资源共享。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的协同联动,推进应急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提高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经开区范围内及辖区外发生地震灾害和其它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因地震灾害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水电气、交通、火灾等突发事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开展应对工作。
1.5 应急预案体系与衔接
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区地震应急预案,各镇(街道、管理处)应急预案、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向上衔《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南昌市地震应急预案》。
1.6经开区地震风险概况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南昌市北、西北部。南昌市最早的地震的记载是公元112年,自此以来有记载的地震共有41次,震中都不在南昌市范围,没有破坏性地震发生。从地质构造上看,南昌市地处欧亚板块腹地,没有活动性断裂通过,地壳比较稳定。
南昌没有震中的经历不代表不会受波及。据中国地震台网测定,2005-11-26 08:49:38(北京时间),在江西九江、瑞昌间(北纬29.70度,东经115.70度)),发生(M)5.7级地震,震源深度15.0公里。南昌市有较强烈震感。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经开区管委会是我区地震应急处置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统一
领导全区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经开区管委会设置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区抗震救灾工作。
2.2.1经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
副总指挥: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单位:区工管办、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社会发展局、区财政金融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创新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大队、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金开集团、中国电信经开分局、移动昌北分公司、联通昌北分公司、昌北电力公司等地震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在地震灾害应对工作中,区管委会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工作组进行临时调整。
2.2.2指挥部职责
接受和传递南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及时向南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救灾情况;收集和上报本区灾情、社情、民情;部署本区抗震救灾专业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行动;组织各类救灾物资的调配供应;组织指导企业的抗震救灾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地震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工作;执行南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其他任务。
2.3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经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抗震救灾办)负责经开区职责范围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区抗震救灾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负责承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会议,落实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根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检查经开区职责范围地震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制定应急工作方案。
2.4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经开区抗震救灾办工作,主要负责协调各方救援力量参与救援行动;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监测和灾害评估组对我区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人员伤亡、地震社会影响和地震灾害等调查,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
(2)区工管办: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抗震救灾的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网络舆情检测、引导工作。
(3)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受灾群众的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4)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会同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保障救灾所需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和救援人员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负责组织企业配合专项指挥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负责组织震后快速恢复生产。
(5)区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组织震后房屋安全鉴定;组织相关单位对危险建筑物实施工程排险;汇总建筑工地灾情信息,组织各建筑工地开展抗震救灾相关工作,做好建筑工地灾民安置等工作;拟制灾后重建规划,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工作。
(6)区社会发展局:主要负责牵头开展园区教育、体育、公共卫生、医疗领域抗震救灾工作;负责与公安、武警等部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及时开展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受灾期间气象预报及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和订正,向社会发布及时的气象信息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指挥部提供气象服务;负责做好群众维稳工作。
(7)区财政金融局:主要负责根据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管委会批准当年安全生产(应急)专项资金总额内,结合区内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需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8)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协调城市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企业、道路、桥梁抢修队伍、企业对等生命线工程的抢修;负责做好应急运输车辆调集,保障抢险救灾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9)区创新发展局:负责灾区相关网络、通讯单位协调、沟通。
(10)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护人员、救灾物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11)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主要配合上级部门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
(12)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监测地震引发的污染防控、有关监测与处置工作。
(1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卫生和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受地震影响情况及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工作。
(14)区消防大队:主要负责组织探测搜寻、抢险破拆,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地震引发的火灾、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抢险救援。
(15)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接受与传递经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及时向经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救灾情况;收集和上报本区域的灾情、社情、民情;及时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6)中国电信经开分局、移动昌北分公司、联通昌北分公司:负责做好灾难事故现场通信保障工作。
(17)昌北电力公司: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在发生灾难事故时,组织协调电力方面开展应急救援和抢修工作。
2.5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经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经济贸易发展局、城乡建设局、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创新发展局、区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搜集汇总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制定应急救援行动计划;协助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掌握、报告、通报抗震救灾的进度情况;部署安排区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行动,配合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救援行动;协调有关单位来经开区的救援行动;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办理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接受和传递市地震局、市防震减灾中心等上级部门的震情通报和震情趋势判定;加强气象监测,做好灾区气象预警;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地震监测和评估。
(2)抢救抢险组。由区消防大队牵头,应急管理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组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各类次生灾害处置及特殊建筑物的抢险;组织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紧急防护及处置措施;部分危化企业负责地震引发火灾、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的抢险救援。
(3)居民生活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经济贸易发展局、城乡建设局、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创新发展局、区公安分局、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建筑工地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稳定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捐赠款物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4)物资保障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经济贸易发展局、城乡建设局、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城市管理局、创新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保障救灾所需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和救援人员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做好本地区受灾群众的紧急安置;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接受、发放国内外捐赠的救灾物资和资金等工作。
(5)医疗卫生防疫组。由社会发展局牵头,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经济贸易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监督、监测本区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和药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暴发流行;开展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组织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组织开展生活垃圾、粪便处理。
(6)社会秩序保障和交通运输组。由公安分局牵头,城市管理局、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防范和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依法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保证交通资源有序高效利用。建立救灾企业和志愿者备案报告机制,按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适度放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好应急运输车辆调集,保障抢险救灾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7)信息发布宣传组。由工管办、应急管理局牵头,创新发展局、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中国电信经开分局、移动、联通昌北分公司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工管办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抗震救灾的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网络舆情检测、引导工作。应急管理局等适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组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8)基础设施抢修组。由城市管理局牵头,城乡建设局、社会发展局、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金开集团、昌北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抢修;清除路障、疏通主要交通干道;配合社会发展局做好水利设施抢险抢修和河道堤岸受灾变形的治理工作,配合社会发展局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堤防护工程受灾变形的治理工作;清理灾区现场,对危险建筑物实施工程排险。
(9)恢复重建组。由城乡建设局牵头,应急管理局、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城市管理局、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金开集团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震后房屋安全鉴定;负责组织震后快速恢复生产;拟制灾后重建规划;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工作。
2.6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靠前指挥、协调、督导抗震救灾工作。区辖各镇、街道、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成员纳入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机构,按照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7基层组织指挥机构
村(居)民委员会应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协助管委会、各镇(街道、管理处)和有关部门做好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人,业务上接受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指导,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管委会的指挥。
2.8 专家组
区抗震救灾办和应急局建立地震灾害防范应对专家库,在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等技术支持。
3信息接收发送与防震准备
3.1地震信息接收和发送
应急管理局负责接收市应急管理局和南昌市防震减灾中心等上级专业部门发布的地震预警信息并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3.2防震工作部署及临震应急防御措施
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防震工作要求,及时研究部署经开区防震有关工作,各相关部门、园区部门严格贯彻落实。
在市政府决策发布临震预报后,区管委会实施临震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市政府的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的准备,保持社会安定。
4应急响应
4.1地震事件的分类和分级标准
地震事件分为地震灾害事件和其它地震事件。
(1)地震灾害事件的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等4个等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300 人(含)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上年国内生产总值 1% (含)以上的地震灾害。
发生在我区 6.0 级(含)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50 人(含)以上、300 人以下 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发生在我区 5.0 级(含)以上、6.0 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10 人(含)以上、50 人以下死亡 (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发生在我区 4.0 级(含)以上、5.0 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发生在我区 3.5级(含)以上、4.0 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 般地震灾害。
(2)其它地震事件的划分
其它地震事件包括强有感地震事件、地震传言事件、外地重大地震事件。
1)强有感地震事件
发生在我区行政辖区3.5级以下且有明显震感,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
2)地震传言事件
出现地震谣言,对我区正常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3)外地强震波及事件
我区行政辖区范围以外邻区发生地震影响我区造成损失的地震事件。
4.2应急响应机制
(1)分级响应机制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1)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国务院和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2)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3)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4)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调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对震中在城区或其他特殊地区的地震,根据需要提高响应级别。
地震灾害分类标准及分级响应表
地震灾害 等级 |
分级标准 |
应急响应初判标准 |
响应 级别 |
应急处置 工作主体 |
|
人员死亡 (含失踪) |
直接 经济损失 |
||||
特别重大 地震灾害 |
300人以上(含失踪) |
占区上年GDP1%以上 |
6.0级 以上 |
Ⅰ级 响应 |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
重大 地震灾害 |
50-300人(含失踪) |
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
5.0级—6.0级 |
Ⅱ级 响应 |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
较大 地震灾害 |
10-50人(含失踪) |
造成较重经济损失 |
4.0级—5.0级 |
Ⅲ级 响应 |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
一般 地震灾害 |
10人以下(含失踪) |
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
3.5级—4.0级 |
Ⅳ级 响应 |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
(2)区管委会的分级响应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区管委会按地震灾害事件的初判指标,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3)自行启动机制
地震发生后,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震情信息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边处理边报告。
(4)社会动员机制
地震发生后,区管委会和社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恢复家园、支援灾区等应急处置。
5灾情报告
(1)震情速报
区内发生震级3.5级(含)以上的地震后,区应急管理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区管委会,同时报送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启动震情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灾情报告
1)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各级地震灾情速报员迅速收集地震灾情并进行上报;与此同时,管委会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域收集震灾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重大灾情和特殊情况(如人员密集型企业或单位的受灾情况)可越级上报。
发生3.5级以上地震灾害,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灾情收集、分析研判,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并及时续报。
2)区社会发展局牵头,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分别迅速了解辖区内江河堤坝等水利设施、山体滑坡、坍塌等次生地质灾害情况,区应急管理牵头,与城乡建设局、社会发展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及时收集了解情况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3)发现因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失踪或被困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区社会发展局及有关部门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4)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工管办、创新发展局等相关单位配合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地震发生后,及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告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6指挥与协调
6.1先期处置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区管委会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任务,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和抢险救援应急行动,并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和处置情况。
6.2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
(1)响应启动及指挥调度: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本着“先期处置”的原则,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震后立即依法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持证救援专用车辆优先通行,限制民用车辆、大型车辆进入极重灾区。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实时报告道路通行状况。
2)发动当地干部群众和社会救援力量开展自救互救;派遣消防大队,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
3)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和救灾需求。在通讯设施损坏或通讯受阻情况下,迅速启动备用信道,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
4)紧急协调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5)周密考虑救援队伍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机构的条件保障,在指导帮助救援人员准备营地时,一并考虑临时厕所的搭建。
6)组织力量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采取措施防范次生灾害。
7)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8)加强信息报告,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
(2)应急处置:
1)搜救人员。抢救抢险组组织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专业救援装备,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工作。群众生活组组织应急力量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医疗救援。医疗卫生防疫组组织应急医疗队伍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方舱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加大对重灾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3)卫生防疫。医疗卫生防疫组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制度。
4)群众安置。居民生活组组织开放应急避难场所,会同物资保障组筹调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社区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会同交通运输组转运伤员和灾民,运送投放应急物资;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5)基础设施抢修。基础设施抢修组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应急工作需要。
6)震情跟踪与灾情评估。综合协调组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地震监测和评估,密切监视震情发展,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7)社会动员。综合协调组明确专门的单位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群众生活组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工作。综合协调组协调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8)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新闻舆情组按照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根据新闻发布有关应急预案有序做好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以及后续新闻报道工作;根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有关应急预案做好舆情监管工作。
9)次生灾害防御。综合协调组、抢救抢险组、基础设施抢修组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和地质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组织专家对堤坝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人员转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等重点设施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6.3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
(1)响应启动及指挥调度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组织抗震救灾,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震后立即依法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持证救灾专用车辆优先通行,限制民用车辆、大型车辆进入灾区。向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实时报告道路通行状况。
2)发动当地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必要时,派遣消防救援队伍、组织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
3)向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和救灾需求。在通讯设施损坏或通讯受阻情况下,迅速启动备用信道、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通讯畅通。
4)紧急协调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5)组织力量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
6)组织开展房屋、校舍安全性鉴定和重要基础设施隐患排查,采取措施防范次生灾害。
7)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8)做好抗震救灾信息报告和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9)执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任务,视情向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和建议。需要市政府支持的事项,由区管委会向市政府提出建议。
(2)应急处置
经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工作组根据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需要,采取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应急响应处置中的一项或多项措施。
6.4响应升级
当地震灾害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扩大,预计已经超出初始响应等级时,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提出提升响应等级建议,经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当地震灾害事件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超出本区处置能力时,紧急情况下可由管委会向市政府报告,同时联系区军事部队,请求支援并接受上级统一领导。
6.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地震灾害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与地震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行动,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后,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工管办、创新发展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灾害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未经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地震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的虚假信息。
6.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得到控制;经过震情趋势判断,震情发展趋势基本稳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达到上述条件,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请管委会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
7恢复与重建
7.1善后处置
宣布应急结束后,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有关委办局、直属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扎实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大型机械、通信设备及其他救援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7.2恢复重建
区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区管委会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根据地质条件和地震活动断层分布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重点对城镇和乡村的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以及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作出安排。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统筹安排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学校、医院、文化、商贸服务、防灾减灾、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房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
8保障措施
8.1队伍保障
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与消防大队、区内相关企业、区内各医院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消防、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区城市管理局组织推动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8.2指挥平台保障
在区应急管理局抗震救灾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成后,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平台,充分利用我区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功能并加强维护与管理,确保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反应迅速。
8.3物资与资金保障
各有关行业、领域、区相关部门、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等按照区管委会有关规定储备抗震救灾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处置地震灾害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财政金融局按规定予以保障。
8.4避难场所保障
管委会要将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疏散演练。
社会发展局、消防大队、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等部门要督促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和维护应急救援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8.5基础设施保障
城市管理局组织昌北电力公司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和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用电需求,尽快恢复灾区的电力供应。
创新发展局组织各通信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
8.6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应急、教育、文化等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应急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应急管理局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9其它地震事件应急
9.1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经开区管委会是应对本辖区3.5 级以下强有感地震事件的主体。
经开区内发生 2.0 级以上、3.5 级以下强有感地震,或发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时,区应急管理局迅速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震情,并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区管委会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并将应急工作情况报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必要时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工作。
9.2地震传言事件应急
当我区出现地震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应急管理局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事发地园区部门要迅速调查分析传言起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就地予以平息,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应急管理局要联系派出专家协助平息地震传言。
由应急管理局统一口径后,会同工管办等部门进行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9.3应对外地强震波及
邻市发生地震影响我市,或国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时,根据震情、灾情的危害与影响程度,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向区管委会提出应急响应意见,管委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责任与奖惩
地震灾害应对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区管委会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3监督检查
在管委会的领导下,由应急管理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10.4预案管理
(1)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按程序报请管委会批准,以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抄送市应急管理部门。
各镇(街道、管理处)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地震应急预案。各镇(街道、管理处)地震应急预案,报区抗震救灾办备案。
辖区内通信、电力、交通、 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 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2)预案实施后,区抗震救灾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地震应急结束后,根据地震灾害响应分级情况,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对预案效能进行评估,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3)区抗震救灾办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11附件
11.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通讯录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通讯录
姓 名 |
部 门 |
职务 |
手 机 |
|
总指挥 |
张 磊 |
区党工委、管委会 |
区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
18879113936 |
副总指挥 |
赵婷婷 |
区应急管理局 |
负责人 |
13870856098 |
成 员 |
袁乐平 |
区工管办 |
副主任 |
13970842033 |
章 旻 |
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
一级主办 |
13970882476 |
|
吴 斌 |
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
统计局局长 |
13517009431 |
|
袁必高 |
区城乡建设局 |
一级主办 |
13907008565 |
|
黎凤英 |
区社会发展局 |
社会处处长 |
18679193131 |
|
李 星 |
区财政金融局 |
二级主办 |
17807056888 |
|
赵 耀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副局长 |
13517919841 |
|
胡 南 |
区创新发展局 |
大数据科负责人 |
15807049656 |
|
房 侃 |
区公安分局 |
副局长 |
13907912601 |
|
王 辉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副局长 |
13767091830 |
|
尹志强 |
区生态环境局 |
副局长 |
15870015557 |
|
蔡润泽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副局长 |
15270838968 |
|
蔡志敏 |
区消防大队 |
参谋 |
13767038082 |
|
周 优 |
蛟桥街道 |
党委副书记 |
18807009229 |
|
陶 涛 |
乐化镇 |
党委副书记 |
13979106238 |
|
夏邦儆 |
樵舍镇 |
党委副书记 |
13870810416 |
|
胡 斌 |
白水湖管理处 |
党委委员 |
15979119961 |
|
赵云根 |
冠山管理处 |
党委委员、副处长 |
18970990519 |
|
胡许亮 |
金开集团 |
副总经理 |
13979128238 |
|
余新生 |
中国电信经开分局 |
总经理 |
18979170089 |
|
陈 磊 |
移动昌北分公司 |
总经理 |
18770009123 |
|
陈 刚 |
联通昌北分公司 |
总经理 |
18607913235 |
|
付 军 |
昌北电力公司 |
副经理 |
13870922109 |
|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罗贤锦任办公室主任 |
注: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人员如有调整或更换的,请自行替补。
11.2地震灾害重大风险分布
经开区重大危险源分布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 |
2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 |
3 |
江西龙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4 |
江西省江投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
5 |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 |
6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发电分公司 |
11.3区重点目标和敏感目标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目标和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
目标名称 |
功 能 |
地 址 |
1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政府部门 |
枫林西大街568 |
2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
政府部门 |
榴云路 |
3 |
江西农业大学 |
大学 |
志敏大道 |
4 |
江西财经大学 |
大学 |
双港东大街 |
5 |
华东交通大学 |
大学 |
双港东大街 |
6 |
东华理工大学 |
大学 |
枫林大道 |
7 |
江西理工大学 |
大学 |
双港东大街 |
8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大学 |
双港西大街 |
9 |
南昌理工学院 |
大学 |
双港西大街 |
10 |
南昌师范学院 |
大学 |
玉屏西大街 |
11 |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
大学 |
北山路 |
12 |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
大学 |
庐山中大道 |
13 |
江西省石油技工学校 |
大学 |
双港东大街 |
14 |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大学 |
枫林东大街 |
15 |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大学 |
枫林东大街 |
16 |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大学 |
瑞香路 |
17 |
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 |
大学 |
志敏大道 |
18 |
南昌二中昌北校区 |
中学 |
麦园村 |
19 |
南昌市昌北第一中学 |
中学 |
庐山南大道 |
20 |
双港学校 |
小学 |
双港东大街 |
21 |
交大子弟学校 |
小学 |
双港东大街 |
22 |
昌北第二小学 |
小学 |
枫林大道 |
23 |
新城学校 |
小学 |
南昌齿轮厂 |
24 |
森林公园学校 |
小学 |
庐山南大道瀛上村 |
25 |
新庐小学 |
小学 |
黄家湖路 |
26 |
青岚小学 |
小学 |
经开区 |
27 |
新宇学校 |
小学 |
七二0厂 |
28 |
白水湖学校 |
小学 |
金港路 |
29 |
前进小学 |
小学 |
前进村 |
30 |
英雄学校 |
小学 |
皇姑路 |
31 |
双岭小学 |
小学 |
双岭村 |
32 |
空港花园学校 |
小学 |
文昌路 |
33 |
英才保育院 |
幼儿园 |
金港路 |
34 |
沐浴阳光安养院 |
养老院 |
双港东大街 |
11.4经开区应急救援装备和队伍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物资清单
序号 |
部 门 |
应急物资名称 |
数量 |
备 注 |
||||
1 |
指挥部 |
冲锋衣 |
18套 |
由区应急局负责保管 |
||||
防静电工作服 |
18套 |
|||||||
劳保防护鞋 |
18双 |
|||||||
防护镜 |
14付 |
|||||||
录音笔 |
1支 |
|||||||
电子望眼测距仪 |
1台 |
|||||||
手提式高音喇叭 |
2台 |
|||||||
打印机 |
2台 |
|||||||
数码相机 |
2台 |
|||||||
执法记录仪 |
14台 |
|||||||
联想笔记本 |
2台 |
|||||||
打印机 |
1台 |
|||||||
传真机 |
1台 |
|||||||
摄像机 |
1台 |
|||||||
数码相机 |
1台 |
|||||||
打印机 |
1台 |
|||||||
照度计 |
1台 |
|||||||
辐射热计 |
1台 |
|||||||
手持式电磁辐射检测仪 |
1台 |
|||||||
投影仪 |
1台 |
|||||||
复印机 |
1台 |
|||||||
扫描仪 |
1台 |
|||||||
防爆手电筒 |
3个 |
|||||||
复合气体检测仪 |
1台 |
|||||||
振动计 |
1台 |
|||||||
可吸入粉尘测试仪 |
1台 |
|||||||
声级计TSC-1350A |
1台 |
|||||||
2 |
区消防大队执勤车辆 |
五十铃3.5吨水罐消防车 |
1辆 |
|||||
25吨明光浩淼水罐车 |
1辆 |
|||||||
泡沫消防车 |
1辆 |
|||||||
抢险救援车 |
1辆 |
|||||||
1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
1辆 |
|||||||
32米徐工登高平台消防车 |
1辆 |
|||||||
3 |
白水湖专职队执勤车辆 |
五十铃3吨水罐消防车 |
1辆 |
|||||
8吨水罐消防车 |
1辆 |
|||||||
抢险救援消防车 |
1辆 |
|||||||
4 |
区消防大队装备明细 |
名称 |
经开 中队 |
桑海 中队 |
白水湖 专职队 |
合计 |
||
消防头盔 |
55 |
41 |
65 |
161 |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43 |
42 |
54 |
139 |
||||
消防手套 |
76 |
55 |
109 |
240 |
||||
消防安全腰带 |
46 |
43 |
30 |
119 |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42 |
47 |
33 |
122 |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6.8L) |
33 |
14 |
6 |
53 |
||||
重型支撑套具 |
1 |
1 |
0 |
2 |
||||
消防腰斧 |
44 |
25 |
20 |
89 |
||||
抢险救援头盔 |
26 |
16 |
36 |
78 |
||||
抢险救援手套 |
48 |
10 |
52 |
110 |
||||
抢险救援服 |
30 |
44 |
36 |
110 |
||||
抢险救援腰带 |
47 |
4 |
10 |
61 |
||||
抢险救援靴 |
55 |
4 |
50 |
109 |
||||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
10 |
4 |
3 |
17 |
||||
三分水器 |
3 |
4 |
2 |
9 |
||||
无齿锯 |
3 |
2 |
1 |
6 |
||||
机动链锯 |
1 |
2 |
2 |
5 |
||||
救生气垫 |
2 |
2 |
1 |
5 |
||||
手抬消泵 |
2 |
3 |
1 |
6 |
||||
隔离警示带 |
6 |
9 |
2 |
17 |
||||
65水带 |
85 |
35 |
67 |
187 |
||||
80水带 |
50 |
34 |
50 |
134 |
||||
救生抛投器 |
1 |
1 |
0 |
2 |
||||
无人机 |
1 |
1 |
0 |
2 |
||||
消防机器人 |
1 |
0 |
0 |
1 |
||||
堵漏器材组 |
1 |
1 |
0 |
2 |
||||
机动液压 破拆器材 |
1 |
1 |
0 |
2 |
||||
双轮异向切割机 |
2 |
1 |
0 |
3 |
||||
重型支撑套具 |
1 |
1 |
0 |
2 |
||||
5 |
区交警大队 |
防毒面具 |
4套 |
|||||
6 |
区生态环境局 |
防毒面具 |
2套 |
|||||
工业毒气侦毒箱 |
1个 |
|||||||
7 |
区市场监管局 |
防毒面具 |
2套 |
|||||
8 |
区社发局 |
防毒面具 |
2套 |
|||||
气象监测车 |
1辆 |
|||||||
风速风向仪 |
1台 |
|||||||
9 |
区蛟桥医院 |
应急装备 |
4套 |
|||||
救护车 |
1辆 |
|||||||
10 |
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
基地台 |
2台 |
|||||
车载台 |
2台 |
|||||||
GPS |
5台 |
|||||||
风力灭火机 |
25台 |
|||||||
风水灭火机 |
12台 |
|||||||
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
4台 |
|||||||
油锯 |
10台 |
|||||||
10 |
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
阻燃服 |
60套 |
|||||
二号扑火工具 |
500把 |
|||||||
割灌机 |
10台 |
|||||||
铁锹 |
30把 |
|||||||
砍刀 |
60把 |
|||||||
运兵车 |
2辆 |
|||||||
发电机 |
1台 |
|||||||
接力水泵 |
4台 |
|||||||
吸水泵 |
1台 |
|||||||
工具车 |
1辆 |
|||||||
水罐车 |
1辆 |
|||||||
指挥车 |
1辆 |
|||||||
单兵图传 |
1套 |
|||||||
消防水带 |
2.5公里 |
|||||||
水枪1台/3人 |
9把 |
|||||||
点火器 |
5个 |
|||||||
汽油桶 |
4个 |
|||||||
值班固定电话 |
2个 |
|||||||
对讲机1台/3人 |
30台 |
|||||||
移动中继台 |
1台 |
|||||||
园区内重点企业应急力量和可共享资源配备情况
中国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 |
||||||||||
联系人:董伟 |
联系电话:13870953237 |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
1 |
人员 |
50 |
7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50台 |
|||||
2 |
对讲机 |
6台 |
8 |
石棉绳 |
4包 |
|||||
3 |
测爆仪 |
2台 |
9 |
防毒面罩 |
10个 |
|||||
4 |
抽水泵 |
1台 |
10 |
担架 |
1床 |
|||||
5 |
急救药箱 |
1只 |
11 |
安全帽 |
30个 |
|||||
6 |
消防栓 |
20个 |
12 |
消防水罐 |
4000m3 |
|||||
江西省江投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刘副总、李主任 |
联系电话:13607049322、13607001816 |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
1 |
人 员 |
20 |
5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20台 |
|||||
2 |
防毒面罩 |
2套 |
6 |
防爆对讲机 |
2台 |
|||||
3 |
急救药箱 |
2只 |
7 |
担架 |
1付 |
|||||
4 |
消防栓 |
15个 |
8 |
安全帽 |
20个 |
|||||
江西晨鸣纸业 |
||||||||||
联系人:张家宣 |
联系电话:18701688242 |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
1 |
人 员 |
20 |
6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20 |
|||||
2 |
防毒面罩 |
5套 |
7 |
防爆对讲机 |
2台 |
|||||
3 |
急救药箱 |
1个 |
8 |
担架 |
1付 |
|||||
4 |
消防栓 |
20 |
9 |
安全帽 |
20个 |
|||||
5 |
防护服 |
3套 |
10 |
空气呼吸器 |
4套 |
|||||
麦格纳动力总成(江西)有限公司 |
||||||||||
联系人:丁为群 |
联系电话:13970768302 |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
1 |
人 员 |
20 |
6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20 |
|||||
2 |
防毒面罩 |
5套 |
7 |
防爆对讲机 |
2台 |
|||||
3 |
急救药箱 |
1个 |
8 |
担架 |
1付 |
|||||
4 |
消防栓 |
20 |
9 |
安全帽 |
20个 |
|||||
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刘超 |
联系电话:13767121060 |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
1 |
人 员 |
20 |
6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20 |
|||||
2 |
防毒面罩 |
5套 |
7 |
防爆手电 |
2台 |
|||||
3 |
急救药箱 |
1个 |
8 |
担架 |
1付 |
|||||
4 |
消防栓 |
10 |
9 |
安全帽 |
20个 |
|||||
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赵卫东 |
联系电话:13970020372 |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
1 |
人 员 |
20 |
6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20 |
|||||
2 |
防毒面罩 |
5套 |
7 |
防爆手电 |
2台 |
|||||
3 |
急救药箱 |
1个 |
8 |
担架 |
1付 |
|||||
4 |
消防栓 |
10 |
9 |
安全帽 |
20个 |
|||||
江西金世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13672240069 |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
1 |
人 员 |
20 |
6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20 |
|||||
2 |
防毒面罩 |
5套 |
7 |
防爆手电 |
2台 |
|||||
3 |
急救药箱 |
1个 |
8 |
担架 |
1付 |
|||||
4 |
消防栓 |
10 |
9 |
安全帽 |
20个 |
|||||
江西苏克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刘春 |
联系电话:13870820206 |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
1 |
人 员 |
20 |
6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20 |
|||||
2 |
防毒面罩 |
5套 |
7 |
防爆手电 |
2台 |
|||||
3 |
急救药箱 |
1个 |
8 |
担架 |
1付 |
|||||
4 |
消防栓 |
10 |
9 |
安全帽 |
20个 |
|||||
江西沪航实业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周伟 |
联系电话:15270827330 |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
1 |
人 员 |
20 |
6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20 |
|||||
2 |
防毒面罩 |
5套 |
7 |
手电 |
2台 |
|||||
3 |
急救药箱 |
1个 |
8 |
担架 |
1付 |
|||||
4 |
消防栓 |
10 |
9 |
安全帽 |
20个 |
|||||
11.5格式化文件
1、应急处置流程图
2、《突发事件即时报告单》
突发事件即时报告单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第一次报告□后续报告(第一次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报告方式:电话□/电传□/电子邮件□/其他□
事故/事件发生 单位(指具体 车间、现场) |
上级主管单位 |
||||||
事故/事件简题 |
|||||||
信息来源 |
|||||||
事故/事件 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
||||||
基本经过(事故/事件发生、扩大和采取措施、初步原因判断): |
|||||||
事故/事件后果(伤亡情况、停电影响、设备损坏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的初步估计: |
|||||||
填报人 |
单位 |
联系方式 |
信息来源 |
||||
关联稿件
-
【图解】《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