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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经开区S49枫生快速路(经开区段)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3-08-2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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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经管办字〔2023〕47号

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资规局、区交警大队、蛟桥街道、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

现将《南昌经开区S49枫生快速路(经开区段)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南昌经开区S49枫生快速路(经开区段)

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优化区域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工作部署,配合S49段枫生快速路段沿线环境全面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市城乡环境整治一体化工作,集中整治S49枫生快速路沿线环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消除高速可视范围内环境“脏、乱、差”现象,展示南昌“北大门”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出行提供“畅、安、舒、美”的道路沿线环境,贡献经开力量。

二、整治内容

S49枫生快速路(双港大道—英雄大道段):拆除工程、外立面改造、景观绿化、小游园、屋顶翻新、屋顶改造、道路白改黑、混凝土地面拆除、蛟桥村沿街弱电下地以及新建透绿围墙、新建路沿石、边坡美化、围墙美化、集装箱拆除、公厕、化粪池、枫林村委会场地破损修复等环境整治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为加快推进环境整治任务,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S49枫生快速路(经开区段)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

组      长:张  磊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陶  红  区城管局局长

雷隆洪  区财金局局长

陈慧蓉  区城建局局长

杨先锋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许  剑  区交警大队队长

涂  劭  蛟桥镇党委书记

胡主存  白水湖管理处党委书记

涂继湧  冠山管理处党委书记

成      员:李泰评  区城管局副局长

王  遂  区财金局副局长

马  驰  区城建局副局长

王  辉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

熊晓冬  区交警大队副队长 

岳远燚  蛟桥镇副镇长

黄承勇  白水湖管理处党委委员、副处长

戴  晶  冠山管理处党委委员、副处长

工作职责: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并解决环境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相关事项,保障整治有序推进,按时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陶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泰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统筹协调,将难以解决的问题提交至工作专班研究解决。

四、工作组成员及职责要求

根据工作专班的工作安排,按照“目标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原则和“组长负责制”的要求,工作专班下设5个工作组,具体负责项目推进中的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陶  红

成  员:陈宇、马驰、王遂、李泰评、王辉、熊晓东、岳远燚、黄承勇、戴晶

职  责:负责牵头推进S49枫生快速路(经开区段)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负责整治过程中困难事项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每周进度情况形成专报。

(二)规划设计工作组

组  长:杨先锋

成  员:王辉、马驰、王遂、李泰评

职  责:负责保障环境整治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方案审批进度满足时间节点要求。

(三)征迁补偿工作组

组  长:陈慧蓉

成  员:马驰、王遂、邓军平、岳秋鹏、赵云根

职  责:负责项目过程中的征迁等工作。

(四)经费保障工作组

组  长:雷隆洪

成员:王遂、马驰、陈宇、李泰评

职责:负责结算审批、资金筹集,保证项目资金拨付满足进度要求。

(五)建设推进工作组

组  长:陶红

成  员:李泰评、岳远燚、黄承勇、戴晶

职  责:负责协调保障项目开工,后期有序推进,保证9月30日前完成环境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2023年8月中旬到9月30日前全面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7日至8月23日,成立环境整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报送工作方案,布置排查整改工作。

(二)前期准备阶段。8月24日至8月31日,各整治责任单位按照分工,结合实际,排查问题,为各项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全面开展S49枫生快速路(经开区段)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在既定时限内完成整治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健全机制抓推进。各工作组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高位推动,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整治任务于2023年9月30日前全面竣工。

(二)突破难点,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击破。对环境整治过程中重难点问题进行逐个击破,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定期调度,定人定期跟踪,确保重难点问题有计划、有落实、有反馈。

(三)督查问责,建立督导检查通报机制。充分发挥督查考核工作的“导向仪”和“指挥棒”作用, 不定期对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解决,并警示约谈。并建立每周督查通报机制,每周形成专报呈区党工委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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