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经管办字〔2023〕58号
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区属企业:
《南昌经开区餐厨垃圾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南昌经开区餐厨垃圾工作整改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南昌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为彻底整治南昌经开区餐厨垃圾管理问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南昌经开区主题教育正反典型案例餐厨垃圾管理问题整改,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散乱污”问题,进一步理顺餐厨垃圾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强化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源头治理,为我区的市容环境和食品安全提供坚定有效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任务
规范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建立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餐厨垃圾领域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行为,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工作范围
建成区范围内小型以上(含)餐馆(含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以下简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进行整治。
四、工作职责
(一)各镇(街道、管理处)、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
承担餐厨垃圾整治主体责任,参照经开区餐厨垃圾整治工作整改方案,结合属地实际情况,明确整治目标,具体措施、任务分工、完成时间节点等,并积极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具体为: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小型餐饮企业开展餐厨垃圾收运、签约和备案等情况进行排查以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与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
2.建立餐厨垃圾产生量申报台账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可控;
3.开展对处置餐厨垃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入开展为期一周拉网式排查工作,建立餐厨垃圾“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清单,实行限期整改销号制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依据各部门职责开展对餐厨垃圾分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二)区城管局
1.牵头建立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社发局、区交警大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机制;
2.对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经营性服务许可的企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3.督促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经营企业规范收集、建立餐厨垃圾处置台账;
4.依据职责开展餐厨垃圾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三)区生态环境局
1.强化餐厨垃圾处置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对未取得从事餐厨垃圾经营处置服务许可的企业不予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对餐厨垃圾处置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打击;
2.牵头对全区处置餐厨垃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以镇(街道、管理处)为单元,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深入开展为期一周拉网式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餐厨垃圾“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清单,实行限期整改销号制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牵头强化对餐厨垃圾处置企业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查处力度;
4.牵头对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曝光的南昌旭恒油脂有限公司在经开区麦园新村旁从事餐厨垃圾炼油、南昌经开区蛟桥镇双岭村和江西新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违规处置餐厨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进行查处;
5.依据职责开展餐厨垃圾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四)区市场监管局
1.规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将餐饮单位依规申报餐厨垃圾产生量、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和垃圾分类纳入监管;
2.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向所在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申报餐厨垃圾种类、产生量,与取得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的服务企业或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签订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合同;
3.加大对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成食用油使用或出售行为的查处力度;
4.依据职责开展餐厨垃圾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5.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区社发局
1.对将餐厨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喂养畜禽行为进行查处;
2.依职责对将餐厨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喂养畜禽行为,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六)区公安分局
对利用废弃食用油脂非法炼制地沟油的刑事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对阻碍或妨碍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
(七)区交警大队
对涉及非法改装用于收运餐厨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的车辆进行打击;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餐厨垃圾管理是维护扩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结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南昌经开区主题教育反面典型案例整治工作专班,由南昌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担任组长,区城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社发局、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各镇(街道、管理处)及相关单位参照成立餐厨垃圾整治工作专班。
(二)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各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南昌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规范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各环节的管理、执法等方面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依据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处罚力度;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完善机制、注重长效。各部门要及时沟通工作,总结推广经验,要结合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的配套政策,推进和完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促进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到全面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专班机制。各责任部门要分别建立工作专班,组建专班推进,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安排专人盯、专人管、专人干;要根据自身职责出台工作方案,确保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推进到位、落实到位。
(二)建立信息报送机制。主题教育集中整治期间,实行周报制,各责任部门根据职责于每周三下班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馈工作进展、经验做法以及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主题教育集中整治完成后,实行月报制,每月28日下班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办公室联系人:肖全银,电话:15870671741)
(三)建立专题调度机制。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或调度会,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协调解决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七、补充说明
本实施方案根据《南昌市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餐厨垃圾整治工作方案(送审稿)》先行实施,待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发正式文件后,如内容有调整,作出相应修改。
附件:1.南昌经开区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餐厨垃圾整治工作责任清单
2.有关单位名单
附件1
南昌经开区主题教育正反典型案例餐厨垃圾
整治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主体 |
区直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餐厨垃圾整治实施方案。 |
各镇(街道、管理处)、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11月25日 |
2 |
依法、依规、依职责权限办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性服务许可审批,建立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
各镇(街道、管理处、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 |
区城市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3 |
建立属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厨垃圾产生量申报台账;与辖区小型餐馆签订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协议,与属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协议,并纳入区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
各镇(街道、管理处)、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12月31日 |
4 |
开展对处置餐厨垃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入开展为期一周拉网式排查工作,建立餐厨垃圾“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清单,实行限期整改销号制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各镇(街道、管理处)、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31日 |
5 |
依据各部门职责开展对餐厨垃圾分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
各镇(街道、管理处)、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 |
区直相关部门依职责牵头 |
长期坚持 |
6 |
牵头建立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农业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 |
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区社发局、区交警大队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11月30日 |
7 |
规范餐厨垃圾产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将餐饮单位依规申报餐厨垃圾产生量、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和垃圾分类纳入监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1月30日 |
8 |
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向所在辖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报餐厨垃圾种类、产生量,与取得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的服务企业或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签订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合同。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9 |
加大对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成食用油使用或出售行为的查处力度。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10 |
强化餐厨垃圾处置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对未取得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的企业不予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对餐厨垃圾处置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打击 |
各镇(街道、管理处)、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11 |
牵头强化对餐厨垃圾处置企业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查处力度。 |
各镇(街道、管理处)、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12 |
牵头对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曝光的南昌旭恒油脂有限公司在经开区麦园新村旁从事餐厨垃圾炼油、南昌经开区蛟桥镇双岭村和江西新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违规处置餐厨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进行查处。 |
各镇(街道、管理处)、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1月30日 |
13 |
对将餐厨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喂养禽畜行为进行查处 |
各镇(街道、管理处)、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 |
区社发局 |
长期坚持 |
14 |
对利用废弃食用油脂非法炼制地沟油的刑事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对阻碍或妨碍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 |
区公安分局 |
区公安分局 |
长期坚持 |
15 |
对涉及非法改装用于收运餐厨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的车辆进行打击。 |
区交警大队 |
区交警大队 |
长期坚持 |
附件2
有关单位名单
(共12家)
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社发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蛟桥街道、乐化镇、樵舍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临空经济区(空港)事务中心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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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关于印发南昌经开区餐厨垃圾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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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南昌经开区餐厨垃圾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