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经干字〔2023〕24号
区党工委决定:
陶涛同志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化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职务;
潘钢火同志聘任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一级主办(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健辉同志聘任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一级主办(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袁对红同志聘任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一级主办(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
肖宏同志聘任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范丽莉同志聘任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一级主办(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黄颖群同志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桑海人民法庭庭长;
万魁同志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管理处党委委员,聘任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余雄峰同志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冠山管理处党委委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莹同志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化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免去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蒋选斌同志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管理处党委委员,聘任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化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娇同志聘任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建设局一级主办(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谢佳伶同志聘任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解聘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部一级主办职务,免去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校校长职务;
袁必高同志聘任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免去万爱珍同志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职务;
免去宗嘉敏同志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
解聘彭聪同志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一级主办(副科级),免去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王莹同志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樵舍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上述有关人员任免请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
中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