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供养救助
1.办理条件:持有本地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2.救助标准: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2024年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190元;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370元;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为1480元。
3.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户口簿、护照等公安部门发放、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4.办理地点:
(1)网络申请:打开支付宝→搜索赣服通→点击社会救助(也可下载赣服通APP),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电子授权。
(2)窗口申请(线下申请):各镇(街道)、管理处便民服务中心。
5.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18个工作日内办结。
南昌经开区民政办公室政策咨询电话:0791-83822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