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处):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 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洪财农指[2023]94号) 文件精神,我区收到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央资金725 万元,现根据你们上报核定的耕地面积补贴金额共 5916016.96元,拨付过后剩余1333983.04元。现将2024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112元/亩下达给你们,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补贴标准及对象。全区统一执行112元/亩的 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履行好保护耕地职责,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并积极推行双季稻种植。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 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 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 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 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要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确保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二 、及时下达并兑现补贴。区社发局联合区财金局按时 拨付资金,确保在2024年6月底前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 、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各镇(街道、处)要严格按照 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管理 工作。要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实行补贴兑付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要严格落实补贴公示 制度,每个农户、村集体以及国有农场耕地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都必须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各镇(街道、处)严禁擅自统 筹使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要建立健全绿色生态为导向 的农业补贴制度,积极引导享受补贴的农户和集体通过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统防 统治和绿色防控、耕地轮作等措施,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和 质量。要保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附件:南昌经开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区社发局 区财金局
2024年6月20日
附 件 :
南昌经开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单位 |
补贴面积(亩) |
补贴资金(元) |
备注 |
蛟桥镇 |
75 |
8400 |
|
乐化镇 |
10422.33 |
1167300.96 |
|
樵舍镇 |
36284.49 |
4063862.88 |
|
白水湖管理处 |
1984.24 |
222234.88 |
|
冠山管理处 |
4055.52 |
454218.24 |
|
合计 |
52821.58 |
5916016.96 |